科技公司參與金融業務為人們生活帶來方便的同時,也因為均相競爭,監管松懈的風險等問題的擔憂。11月17日中央銀行研究主管的徐忠“2018年全球金融科技(北京)峰會”,和主要科技公司金融監管應實時幹預,以避免相關風險進化是不值得關注,因為童年大忽視,甚至大到不能倒。在徐忠的角度來看,大型科技公司參與金融行業利弊共存。 以徐忠為例,大型科技公司信用評級模型運行較快,可以提高信用損失的效率和客戶體驗。就像一些網上銀行貸款都是純信用的,沒有抵押貸款,30秒內申請最多3分鍾的賬戶。但這並沒有改變基於信息處理的金融中介模式。可能會將一些最初的關系貸款轉換為事務性貸款。但同時,他也提出模型、算法和模式的相似性會帶來同質競爭和親周期問題。 我們知道港股和A股的市場大不相同,但是隨著這兩地的互聯互通,在內地就能夠買港股,在香港就能買A股,使得兩地的金融市場能夠互聯互通,共同發展。每一個股票市場都有著落後股和強勢股,作為投資者的我們要萬分小心。 大科技企業的平台實質上是通過客戶與平台之間的反複博弈來約束客戶的機會主義行為。但正是這種相對強硬的立場,才可能扭曲兩者之間的關系。在小型和微型企業貸款領域,大型科技公司的信貸供應與傳統的銀行貸款是相輔相成的。但徐忠也表明,最近的研究發現,電子商務平台的應付款周期延長,加劇了小型和微型企業的融資壓力。 徐忠提到,由於對大型科技公司和傳統金融機構的不公平管制的影響,一方面大型科技公司由於在平台、技術、客戶和數據等方面的優勢,涉足金融領域;由於監管相對寬松。在中小企業融資中,大型科技公司和金融機構可以形成較好的互補關系。在支付、資產管理等領域,大型科技公司可能與金融機構形成某種競爭關系,由於監管標准的不一致,可能享有不平等和不公平的競爭優勢。大型科技企業的金融監管應實時幹預,避免相關風險從小到不值得重視,演化為大而不可忽視,甚至大而不能倒。 蘇寧金融研究所宏觀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黃志龍在接受“北京商報”采訪時說,大科技公司的金融業務監管存在三大困難:一是大型科技公司的金融業務是基於電子商務等大量數據,社會交流等,但監管部門不知道這些數據;第二,在監管真空中,許多科技公司的金融業務沒有執照;第三,金融監管部門的業務能力相對不足,主要與大型科技公司的技術應用能力、金融技術能力等有關,監管規則和監管部門的能力相對滯後。 提供兌換人民幣、港幣服務,匯錢返大陸,瀏覽實時人民幣匯率報價及走勢 相關文章: 二線互聯網巨頭頻繁尋求金融領域的新突破 阿裏和京東爭相進入市場,2025年或高達7600億元人民幣 金融在中國有著良好的土壤,“金錢20/20”首次在中國杭州舉行 數字技術的試用證明融技術可以幫助改善金融服務的提供 金融科技促進了全球包容性金融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