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公屋轉售將被收回四種情况下可轉賣直管公房是指國家各級房地產管理部門管理的國有房地產。 直接管理的公屋承租人應當是在青島市或縣級市具有都市永久居民身份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或者是在青島或縣級市有組織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在房改之前,這是一種公共租賃關係,收取租金; 房改後,承租人可憑房產證,按照房改購買程式購買租賃的直管公房產權。任何在本市常住的個人均可向住房產權組織申請購買已分配或租賃的公共住房。 由於中國在上世紀末取消了福利住房分配制度,囙此沒有關於租賃原意義上的直接管理的公共住房(廉租房和公共租賃住房除外)的政策規定。將收回直接管理的公屋的私人轉租有網友提問:如果公房的直接管理沒有按照正規程式,私自轉租,後果是什麼?根據《青島市城市公共房地產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未經房地產出租人同意轉租或轉讓公屋地產的,房地產出租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並收回房屋。 第四十八條第四款規定,擅自轉租公共房屋的,沒收違法所得; 組織轉租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個人轉租的,處5000元以下罰款。更換承租人應滿足三個條件另一比特網友在詢問政中時表示,他想更換直管公房的承租人,並詢問應遵循什麼程式?根據《青島市城市公共房地產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如果直接管理的公共房屋承租人想要更換承租人, 公共住宅承租人申請變更租賃名稱,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承租人提交書面申請; (2)向戶籍的其他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出具書面同意書; (3)新承租人與原承租人是同一戶籍的永久近親屬,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承租人向其管轄的房屋管理機構提出變更承租人的申請後,房地產出租人應當與申請人約定並簽訂租賃合同,經審查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申請人,發給《租賃房屋證明》。購買的公屋可以有條件地上市交易問政中時,有網友問:“我已經買了公房,可以轉賣嗎?如果可以,我應該遵循什麼程式?”?根據《青島市已購可購公屋上市試行意見》,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已購公屋可以上市:(1)以房改標準價購買公屋後居住滿5年的; (2)以房改標準價購買公屋後未居住5年,但通過補差過渡到房改成本價的; (3)以住房改革成本價或政府以扶貧等優惠政策形式準予的成本價購買; (4)根據棚戶區拆遷和重建政策購買安置房並獲得完全產權; 如果您需要轉售,可以直接前往我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在詢問政中時,有網友詢問直營公屋是否為半地下室承租人。 孫德海表示,關於出售直接管理的公共住房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任何層高超過2.2米且已建立租賃關係的地下室或半地下都可以出售。大連路南側的公屋徵收手續正在安排中有網友問:大連路26號以前是電力局宿舍,現在已經被個人買走了。 我們都有個人財產證明。 如果房子被拆除了,它還與電力局有關嗎?大連路26號的房子原來是該企業的。 房改出售後,它變成了私人房產,現在不歸企業所有。 如果房屋被徵用,它與電力局無關。此外,一名網友表示,大連路南側的拆遷戶去年12月已經簽訂了徵收協定,但該房屋是公共房屋,需要出售才能拿到拆遷款。 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收到出售公屋的通知。公屋什麼時候可以出售?對於大連路南側的房屋徵收問題,根據工作程式,區房屋徵收部門應向區房管部門申請簽訂直接管理的公屋徵收協定,由區房管部門調查後報市局處理。 現時,由於工作繁忙等原因,區房屋徵收部門尚未向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提交相關協定簽署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