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財政預算案2019」中(2月27日)正式宣佈將科技券計劃恆常化。科技券計劃自2016年11月推出,當時限期3年,但由於配合香港整體發展政策,政府因此將計劃恆常化,並會將資助金額由20萬加倍至40萬,而且除了上市公司之外,差不多所有規模的企業也能夠申請,令受惠的企業數目更廣。 雖然政府將科技券計劃恆常化、大幅加倍資助金額到40萬,同時又放寬了申請資格,但在申請科技券計劃過程中仍然有不少令到企業感到困難的地方,有業內人仕認為政府放寬科技券計劃實在是「治標不治本」。 專門為中小企業申請政府資助的政商資訊通 (Linker) 顧問孔美安指出,科技券資助金額由20萬加倍至40萬,證明了政府是有心幫助各企業;因為在放寬前只有20萬,實在難以令到企業在科技上有較大的改良;再者,科技券計劃的審批過程比其他政府資助繁複且存有不合理的地方,更令到不少企業無心申請。 她認為,科技券40萬計劃雖然加倍了資助金額,但在審批流程中亦需要改善。若然流程不合理及太繁複,即使由20萬增加到40萬也並無什麼幫助。她指出,政府要求申請科技券資助的公司,提供三份項目內容一模一樣的報價單,這種「貨比三家」的投標方法,原本只適合於採購一般用品例如電腦、打印機、辦公室用品時使用,但是,用於採購創新科技時便變得弄巧反拙。更甚者,會誘使IT 供應商或申請企業墜入「圍標陷阱」,誤墜法網。 「我同意政府要規定申請科技券的公司要在市場上貨比三家,這可以令申請者有更好的選擇,但如果政府盲目地要求三份報價的內容要一模一樣,只挑價低者中標,這樣便會本末倒置。」 孔美安認為,不同的IT 公司各有所長,會針對客戶的問題,提出不同的解決方案 (IT Solutions)。例如有些方案雖然價錢較高,但是投資回報較高;價低的方案,又未必符合公司的發展。但現時,政府在選擇科技券中標者時,往往只是著眼於價錢方面。假如政府放寬現時「倒模式」報價規定的話,想必能令IT 公司以創意提出適合客戶的解決方案,而不是一味以平取勝。同時,政府也要除去「價低者得」的管理投標者思維,應以投資回報或效益等多方面考量,為申請者挑選合適的中標者。 她建議企業在申請科技券時小心墜入圍標陷阱;同時,即使現時政府提高了資助金額到40萬元,也無須急於申請。企業應先想清楚自己最需要在那方面投入資源,再展開申請科技劵計劃。 科技券計劃網站: https://tvp.itf.gov.hk 科技券計劃顧問:https://linker.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