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督教信仰中,大衆對耶穌基督相對是更熟悉和親切祂降生為人的事蹟都寫在聖經上。聖經跨過數千年的星空直到今天對信的人而言也沒有半點違和感。嚴格而言聖經算是一部歷史古藉,因其是由過去的事實所構成,分別在於這曠世著 作是鮮活且帶著能力。 聖經中三位一體獨一的真神,按筆者個人理解其既為一,也非一。聽著好像太玄 妙吧? 可筆者對這只能說, 只能領會因父子聖靈既是非物質又是非意識形態無 法模仿或虛構(相信嘗過主恩滋味的人能讀懂筆者的意思)。筆者和大多數信徒一樣對三位一體(父,子,聖靈)對(父)的認知相對陌生直 至最近筆者想給自已一個答案,筆者為自已祈禱求這位(父)自已陳明祂是一位 何等樣的(父)。以下是在 12 月筆者和這位(父)的交流我對(父)總懷著一種莫名的害怕,也許是幼童時代受媒體的灌輸,這位(父) 都是留著鬍鬚,高高鼻子,面部表情永遠都是平面方角沒有笑容。 相反其愛子,耶穌基督成為人有血有肉,手摸痲瘋病人,醫好殘疾的,走進被世 俗嫌棄的群體中。(父)讓我看見;這場救贖是一場“心換心的豪賭”昔日不是很理解,現在能慢慢體會這場《豪賭》是以生命換生命。祂被(父)刑 罰,擊打是最極至的付出了。尊貴的祂已沒有什麼可以再失去,除了我---本該在 十架上的我。祂本是對人類行使最高審判權的君王但為我上了十字架。為何是豪賭?因為即或以生命換生命,也不一定換來(愛和情)。 現今很多信徒對這位贖我的主,更多的是感激而非愛和用行為換取等價的祝福和自 身的慾望。愛和情的俱別在那? 筆者頭腦偏向理科,若用物質解釋;愛是多巴胺,情是動情 素。真愛是無法復制,祂是要信徒把心交出來像祂一樣,交付彼此。 強權,勉強,利誘等的愛情是無法全然把自已交付對方。這種愛情筆者認為是一 場交易,什至是欺騙和輕視。只有真愛才能交出最好給對方。祂需要的正是這種沒法容得下別的人的愛。接著重點是這份愛的獲取是(父)設計並同意,其代價便是受神最高的擊打。背後筆者看到的是(父)對人的價值和祂愛子,獨一的愛子是一樣。筆者小時想想困惑,(父)那麼愛(子)理應自已釘十架。今天回望筆者這些年 間和(子)經歷過不少風雨什至多次準備放棄。記憶猶新的一次(子)被鞭打筆 者大喊了一聲(我若在場我願代你分擔 9 9 鞭)隔著文字都感覺到一鞭又鞭的痛。筆者對(子)被釘十架情景都不忍心,不捨得祂受這樣的刑罰更何況是(父)祂確實同意了。人算什麼,祢竟眷顧今天到這,下期再續以上純屬個人分享並不代表宗教團體,若有不恰宜歡迎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