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困難的時候,他們家裏連米都沒有了,而男人卻不知道,他照常飲酒,和一幫“文友”買醉在樓下街角的大排擋中。當大排擋的老闆來向女人索要男人欠下的數百元酒錢時,女人摸了摸空空如也的衣兜,微笑著對大排擋的老闆說:“請您先下去,過會我給你送過來。”一臉歉意地送走了那位老闆,女人跌坐在地上,第一次,肆無忌憚的哭了。 女人從血頭手裏接過那幾張用鮮血換來的鈔票時,看著灰濛濛的天空,心口狠狠地疼了一下。少女時代對婚姻如童話故事的幻想,徹底破滅了。雖然如此,可她如何能捨棄那個她愛盡整個生命的男人?女人不舍她的男人,因為他是她的整個天空呵。 男人最終從女人日益消瘦憔悴的臉上看出了端渺,他含著淚吻著女人肘彎處的針眼,懊悔且心疼地反復問女人:“為什麼不賣掉戒指啊?為什麼不賣掉戒指呢?”男人怎麼能明白,那個戒指在女人心裏,重於女人自己的生命啊。女人緊緊拽住右手無名指上那枚依舊璀璨的白金戒指,生怕會有人把它奪走般。過了良久,她才低聲回答男人:“我捨不得。”男人一把抱著女人,就如多年前他羞澀地向還是女孩的女人求婚那夜一般,緊緊地抱著女人,生怕一不小心,她便消逝無影蹤。 只要是鑽石,就一定會有璀璨的一天。懷才不遇多年的男人,他的書被一位有名的書商相中。男人的書出版了,書商就如捧紅那些網路作家一樣,將男人從報紙宣傳到電視、網路中。男人一夜之間從一個寫字的,變成了一位炙手可熱的作家。各類媒體紛紛採訪他,各種恭維充斥著男人的世界。男人經常興奮得難以入眠,失眠的夜裏,他拉著女人吃遍了城市各個有名的飯店、在二十四小時營業的五星級酒店的購物中心給女人買各類名牌服飾和首飾,女人都不要。女人舉起右手,對男人說:“世界上最昂貴的東西我全部有了,那就是你和我手指上的這妹戒指。”女人並說:“我只想和你一起回家吃蛋炒飯。”男人一笑了之,對女人不解風情的做法很是不屑。 男人在讚譽和鮮花中開始迷失,他出入各種宴會,結交各類所謂的精英人物,當然,他是一切的焦點。可女人還是那個女人,還是穿廉價地攤貨、吃最簡單的飯菜的那個女人。光環籠罩下的男人開始重新審視他的女人,女人的腰身已經不是幾年前那個女孩的水蛇腰了;女人的皮膚因為油煙熏罩而失去了原本的光澤;女人的談吐也不像一個作家的太太,更像一個農家婦女。女人的一切都讓男人感到厭煩。 漸漸的,女人更多的時候只能從電視上和報紙上看到她的男人。當男人一臉春風的出現在螢屏上時,女人突然有種錯覺,那個男人似乎已經不再是她熟悉的男人。女人在孤單的夜裏,只有撫摩著右手無名指上那枚冰冷的小戒指,才會有絲絲溫馨和以往的甜蜜。 終於,如所有家庭劇中的主角一樣,男人有了新歡。他的新歡是一位“名記”,這位女記者在一次採訪中認識了男人,男人傳奇的坎坷經歷和優美的文字,讓女記者對他從敬慕昇華到愛慕。女記者的美麗、聰慧也吸引了男人。男人忘了女人為他付出的一切,忘了曾經共同擁有過的苦難。也忘了,女人炒的蛋炒飯。身為名作家的他認為,豪華且考究的西餐廳和半生不熟的牛排,更適合他和他的女記者。 女人在男人把離婚協議書放在她面前時,鎮靜得讓男人心慌。女人看都不看一眼協議的內容,毫不猶豫的在上面簽字。男人試圖想說點什麼,來緩解他的尷尬。女人沒有給他開口的機會,女人反而如一位勝利者,輕輕地對略顯得狼狽的男人揮手說:“你走吧。”女人的動作輕柔中帶著不屑,就如趕走一只蒼蠅般。這三個字讓男人如獲大釋,長長舒了口氣。女人忽然開始鄙視眼前這個曾是她愛人的男人,她無意再留下什麼,包括這個男人。所以,她放愛自由。 男人如願和他的女記者舉行了婚禮,婚禮很隆重,才子佳人的碧合一度成了那座城市的焦點。而似乎所有的人都忘了曾經有個女人在男人生命中最潦倒苦悶的時候,抹上了一筆濃濃的東西,那一筆,叫做愛。女人在筒子樓下開了家大排擋,最拿手的就是蛋炒飯,吃過的人都說,女人的蛋炒飯有種奇異的香味,就如戀愛中的味道。或許,在女人心中,一直裝著男人。只不過,她內心珍藏的男人,是已經死在多年前某個有星星的夜裏的那個男孩。那個男孩死去的那天,他曾手握戒指羞澀地問一個低著頭的女孩:“你願意嫁給我嗎?不論健康疾病、貧窮富貴,不離不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