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城的人,不快樂。 在這土地上,能留給自己的空間太小,尋找春青的詩,就埋在那金鈔銀樓下。 但,這是我的家,你的家。 我相信在可以選擇下,沒人會喜歡一生都為見不到的老闆做事,沒人會甘願說我不屑玩樂,不屑讓自己快樂。 現在再去探討「香港為何容不下一個夢」的課題,實在是已經講無可講。 我來個提議吧,我們何不去相信,人根本裡存在的美好?我不相信感受是單面的。人在物質利益上得到滿足,難逃在靜夜時心力交瘁。白與黑,本來就是互相依賴,又互相拉扯。 任誰都想追求一些堅持,我相信的。 我願意相信這個屬於我們的城市,還有可愛的地方,只要你想,它現在就變成你最誇張有趣的想像。因為重點在於人,沒東西可以定義人,更不在於任何隨時都會失去價值的東西。 今天我用十二元買了一個希望,買那本旅遊雜誌有登報請旅記。並沒有,卻買了一篇卓韻芝訪問。她說:人生可以有不同角色。 在我的電影夢裡,曾經想過拍一個故事,要是我是一個拾荒的人,我能在街上拾到多少個被拋棄的夢?要是拿著這些夢去賣給快將死亡的人,我賣的,本身就是「價值」。 這將會是場怎樣的戲碼? 來個協定怎樣?捉緊了,別讓人有機會拾走你的夢想,即使不能實現,也好好保存。 今天,我想說的一秒鐘故事,是「家」。 我很久後才真的知道,我對旅行的口味,是感情。 別人問我,為什麼選的地方,不落後不去? 一直說不出原因,直到到了恆河。 我喜歡因種種歷史,文化,宗教上使得人民對自己國家有很深的感情,當中一定要包括對生與死的深思,才生出人情。這是我所缺乏的。 大城市什麼都不缺,只缺"想死在這裡"的濃烈感情。 相中主人一生的故事,可能很精采,又或很平淡,但這一秒鐘給我這旅人存起了,而他永遠不知道,他人生有一秒鐘,讓一個陌路人,有「家」的感覺。 我只想說的是,即使我如何流連在記憶中,把照片翻了又翻,明天我還是要做著自己不喜歡的工作,但我還是想在這個「家」再努力,再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