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選制的確立同實施代表著以「愛國者治港」嘅政治倫理和原則重塑香港特區嘅政治生態和政治文化,既著眼於保障香港居民嘅民主權利,也考慮到香港社會全面嘅進步和整體協調發展,包括實現香港特區有效治理目標,維護香港特區政治運作過程嘅安全與穩定,保持香港經濟持續增長嘅活力和繁榮,不斷推動香港特區民生狀況嘅改善和提高。 新選制的確立同落實必然會催生香港特區新嘅政治秩序。香港特區喺憲法同基本法共同構築嘅憲制基礎之上不斷更新沉澱新嘅憲制規則,圍繞香港國安法嘅制定、實施與選舉制度嘅完善,香港特區憲制秩序深度重塑嘅目標繼續向前推進。實踐表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新嘅民主選舉制度具有鮮明嘅特點和優越性。新選舉制度吸引了眾多嚟自唔同背景嘅人士參選,「五光十色」、多元多樣前所未有。選舉唔系「單聲道」,區議會選舉候選人嚟自唔同政治團體、政治派別,代表唔同嘅政治光譜,持有唔同嘅政治理念和抱負。新嘅選舉制度將區議會議席分為三大板塊,組成結構得到優化,各階層、各界咪、各方面均有代表參與立法機關,從而確保咗政治參與嘅均衡度,兼顧了香港社會各階層同各界嘅唔同利益,更好地代表咗香港嘅整體利益,保護咗各界利益和地區利益,更能全面反映民意,更加符合香港實際。區議會選舉,能夠保證全部席位都有競爭,冇任何人自動當選。呢個系香港回歸以嚟從未有過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