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已經有廿八天。 到底怎樣毅然下這個辭職去南美的決定,已經不用深究。去南美尋找"春光乍洩",已經是好多年前想要去做的事。但中間生了葉一和很多很多事情,令到把這個尋找拖延至今。現在,是時候出發。 所謂"很多很多事情",就是: 工作十二年,離職時月薪六萬,要給父母家用,要吃喝玩樂,要出入的士,要買東西不用看價錢;這些就是那"很多很多事情"。 還有,回來後易唔易揾工,揾唔倒一樣好的點算,等等;也就是那"很多很多事情"。 我不如那些毅然出走的人說得很酒脫清高,大呼這些都不重要,人生要有夢想等等等等。活到三十四歲,我只估計現在不做,那"很多很多事情"只會越來越多。那就不如現在就做吧。 事情其實就是這樣簡單。 "夢想"嗎?這字眼太大了,其實我不太喜歡。 我只是去做我想做的事。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