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09年1月3日,重寫這個blog或者是一個不俗的新開始。 這半年看的書和電影是大大減少了,但還是一定數量的。可是因為身體的縁故,看過後沒能像以往一樣寫下感受,只有記在紙上。希望將來身體好了可以重寫。 今天無意地翻箱倒櫃,看到這未看的影片,便用了個舒服的下午看完。 看完後覺得結構鬆散。主題不清。有點莫名其妙。 在網上看了些資料,才知道這電影來頭不錯,還了個奧斯卡的最佳編劇(2001) 實在有點意料之外。認真回想才整理好那裡面想點出的人生意義: 一開塲演媽媽的Frances McDormand是很有教養的人,也推崇住classical music才是人應該聽的。 演其女兒的Zooey Deschanel是另一面代表反叛的一代。她因為愛上搖滾而離家出走,她要自由多於舒適的家。也是她留下了搖滾給男主角。 男主角是資優小男生,十五歲時知名雜誌賞識委派他跟一個二線搖滾樂團環美演出,從而記下所見所想登上雜誌。 在旅途中,男主角由深愛搖滾,到看到裡面的敗壞,描寫得很。。。淡。我想這是電影主題,可是卻一點也不深刻。男孩的失望也沒有演寫出來,他只是到最後回家睡覺。他和樂團的信任崩潰,也寫得很理所當然。 或者也因為支線太多,(有主音的妒忌,有情人的自殺,有友情的考驗),每一線都模糊不清,著墨不夠,即使全片已是三小時。 這個旅途把大家都從夢幻中回到現實。可是,其實旅途中可沒經歷什麼。(起碼我不會覺得他們吃過迷幻藥就是經歷了什麼) 所以,整套電影我覺得最有看頭的反而是演媽媽的Frances McDormand,她那要放手讓兒子去闖,還是讓他留在身邊,反覆提住他don't take drug,那份緊張矛盾,演得很好。 還有Zooey Deschanel片尾那一句 - you look awful, but you are free now, this is gre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