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四點起床,沒能睡著,發呆。 聽著once的OST,又想起流浪的日子。那一段在Dublin的日子。 好像是很遠很久之前旳事情了。那為了有熱水洗澡就很開心,那每天都掉幾塊錢就很不開心,那經常一個人看酒吧看書看音樂劇逛博物館的時光,在一個公園跟一個身邊的小鳥談話的時光,原來,那份慢漫,很奢侈。 現在的生活跟那段日子,好像是兩個世界一樣。 有人問我為什麼去看其他國家的電影(例如近期看了<<伊朗式分居>>),我想是因為,我想看看另一個世界的人在做著什麼。有點好奇。看著面前的世界地圖和我遊走過的足跡,想起早陣子考慮過,把這移走好弄個大櫃去放越來越多的東西(主要因為葉一),想著好心酸。我不想妥協,我不想改變,我不想請個工人買房子去做著人人都做著的事。不是買不買得起,是為什麼要奴役一生去為個不合理地貴的房子?我愛我每一張在這地圖上記載著每一個經歷的物事,我不想移走他們,移走他們就像把我珍惜的一部分的自己也棄掉。雖然,我知道,那部份,是很奢侈的。 可是,我想,那很奢侈的部份,是其中一樣活下去的理由。或者是,讓我有一個活著的意義。我活著的意義,肯定不是一個房子。無論那房子有多美好多華麗。 這踏馬車的紅小孩是在荷蘭看鬱金香時,在風車隔壁的小店買的。那小店在小河上,那天很猛的太陽,這小女孩很孤單地看著外面美麗閃著光的小河,小風車有點疏離地排隊看著她,我那時想,她好寂寞啊;然後,她便跟我去旅行。 這幾張都是在Dublin穿回來的,大部份記得都是在Dublin電影中心買的;那個電影中心就在Temple Bar隔壁,雖然電影院只有一個,很小的,可是很有電影味道,因為去看電影時都會經過很多Production Studio,試映室。電影中心的小店有影碟圖書館,有電影的Postcard,不過我記得都挻貴,那時窮得很。啑,那我這些Postcard是不是真的在電影中心買的?還是我又記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