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得上次有去到畫畫。真的。 Trevor的幾句話,讓我在創作上更會堅持。 不久以前的自己吧,自以為是完美主義作崇,其實自少已有這個傾向; 就是溫習時喜歡自己做筆記,抄東抄西,下筆的第一個字寫得不合意,可能是筆墨的問題,又可能是紙質的問題,總之有地方看不順眼,那怕橫間紙上只有一個字,還是空空如也,我也會毫不猶疑把紙撕掉,弄作一團丟掉。經過幾番嘗試,總算開了個頭,完成一份筆記回味欣賞,很滿足的樣子,卻又浪費了不少時間。那時候,我不在乎。 要不就興高采烈開了個頭,遇到挫折就改變原來的想法,把事情草草了結,還自以為懂得「變通」。 然而,Trevor說,如果你正是畫甚麼都不像,那你根本沒有必要去追求「像」的境界,因為你就是會畫不像的東西。畫一張椅子,別人看起來不會認為是眼前的那一張,畫了10次後,它不再是眼前的椅子,而是屬於你的椅子。 很喜歡填顏色,總是一不留神畫出界了,一氣餒就把畫冊扔下;很喜歡寫字,就是寫到最後一筆,被筆墨作弄,竟然空有一條筆痕,補上去又覺得不是味兒,再寫過好了,但就是寫不回原來的筆觸。 自那次以後,面對任何工件,任何畫作,無論中途出了甚麼意外,我都堅持把它們完成。 結果,我發現,效果不差咧,原來做不好不要緊,就是要自己日日做,堅持下去,就會有所累積,有所得著。 突然間,我鬆了一口氣,因為我每天都在創作。 而且,有了新的計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