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四處都可以看到俗稱夾娃娃機的選物販賣機,機台裡頭放的是各類型產品,民生用品如泡麵、衛生紙,高價位的公仔、行動電源、手錶、藍芽喇叭,雖然機台標註童叟無欺,保證取物金額XXX,更有機台被改裝成戳戳樂,趣味性增加,卻有很多台主涉嫌違法吃上官司。 搜尋「夾娃娃機 賭博」可以看到大量新聞報導,不是涉嫌賭博罪,就是違反電子遊戲場相關條例,其中最讓很多人搞不懂的就是「射倖性」一詞。 來看看司法院判決書用語辭典,對於「射倖性」的解釋,就是所謂的不確定性。根據法院以前經手過的案例來看,賭博本質就是透過射倖性(不確定的)因素,來決定財物、獎品屬於誰。不過這不代表全部具有射倖性的行為,就會被歸類在賭博,實際情況還是得透過審理過後才能確定。 2018年5月15日經濟部邀請相關人等訂下標準,想要經營夾娃娃機,必須領有遊戲場營業級別證的場主才可以合法設立,訂定低於790元的保證取物金額,避免過多的射倖性,讓玩家享受夾娃娃樂趣的同時,租下機台賺外快的台主也不會踩雷。 不過仍然有不少法律專業人士提出認為,這樣對於台主、場主是不公平的。目前法律明文規定保證取物金額,但是否有考量到其他外部原因?台主可能需要來回通勤補貨,其中就包括人力與交通成本,場主得繳交店租、電費、清潔費等等的雜項費用,加上如果台主沒賺回本,可能就不會繼續租用機台,導致場主收入損失,生計負擔逐漸變重。 加上不只夾娃娃機,過去超商每逢活動節日,推出福袋標榜「一百元購買福袋可能抽中汽車」;夜市常見的彈珠台,雖然花10元就能玩,但也沒有明確規定要花到多少錢才能換架上獎品。 不過根據現行法律,台主也只能跟著走。花錢玩的人如果有疑慮,就盡量挑選有明確標示「保證取物金額」的機台,遇到相關消費爭議,也能撥打消費者專線1950尋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