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連結:https://www.hketa.com.hk/%E6%89%93%E5%AD%97%E6%A9%9F.html被譽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的《民法典》已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隨著該法典的頒佈,歷代民法通則、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等都“消亡”。今天,我們來談談婚姻和家庭。它對婚姻法、繼承法等現行法律法規進行了補充、綜合和完善。近年來,離婚率居高不下。本法對婚外情的“處罰”方法是什麼?讓我們看看1、離婚損害賠償新規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僅規定了以下四種情形,即無罪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1)重婚;重婚;(2)有情人的人與另一個人同居;(3)實施家庭暴力;(4)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但眾所周知,婚外情和越軌行為在很多夫妻的生活中並不等同於重婚。也許有人喜歡和別人一起生活。如果一對夫妻違反了忠實義務,大多數時候只能被道德所責怪,離婚時很難提出賠償建議。《民法典》第109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罪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1)重婚;(2)與他人同居;(3)家庭暴力;(4)虐待和遺棄家庭成員;(5)其他主要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