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家庭法律關係中,除了夫妻感情外,婚姻法調整的最重要內容就是夫妻共同財產。由於《婚姻法》將於2021年1月1日停止實施,所有婚姻家庭法律關係均由《民法典》規範和調整。囙此,我們將結合民法典的最新規定,對夫妻共同財產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作一個簡要的回顧。1、夫妻共同財產是什麼所謂夫妻共同財產,主要是指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依法歸夫妻雙方共有,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共同財產有幾個關鍵因素需要明確。夫妻共同財產只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管理制度。如果婚姻關係已經解除,夫妻之間不存在共同財產的問題。夫妻共同財產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的,也就是說,有婚姻法和。《民法典》直接規定哪些財產屬於夫妻,雙方共有。如果法律沒有規定是共同財產,夫妻可以另行約定。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也可以約定。夫妻對共有財產有約定的,應當先按照夫妻約定分割財產。如果夫妻雙方沒有約定,財產將依法分割。這段關係持續多久?主要是指從結婚之日起至一方死亡或離婚的期間。這個時期就是夫妻關係的持續時間。同時要明確,婚姻是指夫妻雙方在民政部門登記結婚並領取結婚證的日期。結婚或訂婚的日期不能稱為婚姻關係的存在。即使雙方已經同居並以婚姻關係名義生活,只要沒有結婚登記。不能稱之為關係的持續時間。囙此,要瞭解夫妻共同財產,就必須分清上述關鍵因素。2、夫妻共同財產的特徵夫妻共有財產是指夫妻共同擁有的財產。它有幾個法律特徵。如果我們瞭解這些法律特徵,就可以清楚地知道什麼是夫妻共同財產。1夫妻共同財產必須以婚姻為前提,未經雙方書面約定的財產歸屬為必要條件,同時,共同財產應當依法產生。如果夫妻沒有登記結婚,那麼就不能稱之為法律意義上的夫妻關係,即使是婚前同居。不能稱之為夫妻關係的存在。囙此,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關係中的共同財產,也必須以婚姻為基礎。如果沒有婚姻,就沒有夫妻共同財產的理論。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主要有兩個方面。首先,我們要看夫妻雙方是否就共同財產達成書面協定。有書面協定的,按照書面協定的內容歸屬。如果沒有書面協定,那就要依法看共有財產的歸屬。囙此,夫妻共同財產首先要看他們是否結婚,再看是否有書面協定,最後根據法律規定產生共同財產。推薦連結:搬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