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法律的形式對政府信息的公開進行了明確的規定。所謂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製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瀏覽實時人民幣匯率報價,了解人民幣匯率走勢。提供兌換港幣 人民幣、美元、歐元等全球超過40多個國家貨幣兌換服務。多福經香港海關認證,是一間安全可靠的找換及匯款中心,提供24小時中港匯款服務。。 由於地震涉及社會的公共利益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政府應當主動地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另外,各級政府對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況也應當及時公開。 單位直接從員工工資中扣錢捐款是否合法? 在全國人民積極為災區捐款的同時,某些企業出現從員工工資中扣發一定的金額為災區捐款的做法,員工表示不滿。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單位的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 首先,用人單位扣發勞動者的工資一定要有法律依據。根據《勞動法》和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除非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其次,捐款必須員工自願,包括捐款的方式和數額,員工均有自行決定的權利。如果經過員工書麵同意,單位則可以從工資中扣發一定金額作為捐款。公司采取這種方式讓員工捐款,還應當及時將捐款的情況進行公示,接受查詢和監督THE PAVILIA BAY 是荃灣西全新住宅項目, 提供983伙, 鄰近荃灣西地鐵。歡迎親臨THE PAVILIA BAY展銷廳參觀示範單位。。 散布地震謠言應擔什麽責任? 在地震發生後,有人通過各種形式散布有關謠言,如聲稱某地某時要發生多少級的地震,在社會上廣泛傳播,給社會公眾產生恐慌情緒,影響了社會安定。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遊客因地震傷亡 景區或者旅行社擔責嗎? 景區或者旅行社對遊客承擔的是過錯責任,如果旅行社或者景區對遊客發生傷亡沒有過錯,則不承擔責任。很顯然,地震屬於不可抗力,因此,對於遊客在旅遊期間因地震發生傷亡的,旅行社或者景區不承擔賠償責任。即使旅行社投保了旅行社責任險或者景區投保了公眾責任險等保險,遊客也不能因地震獲得賠償,因為這些責任保險的前提是旅行社或者景區對遊客的傷亡在法律上有賠償的責任。但如果遊客自己或者旅行社為遊客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則可以獲得保險賠償。 上班時因地震傷亡是否按工傷處理? 地震屬於不可抗力,在很多商業保險中地震通常被列為免責條款,但是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因此,工作時間和工作區域內發生地震等非人力所能抗拒的意外災害(如廠房倒塌、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而傷亡,可以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另外,因工到地震災區出差期間發生地震而傷亡或者下落不明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也應當認定為工傷。 商品房在地震中滅失 誰承擔後果? 地震發生後,很可能有些人剛剛交付房款尚未交付房屋,有的則可能是剛剛交付房屋卻尚未交付房款,結果房屋因地震而毀壞甚至化為烏有,這就可能出現應該由誰來承擔這一後果的法律問題。相關法律規定,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交付使用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使用後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書麵交房通知,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的,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書麵交房通知確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如果開發商尚未將房屋交付購房人使用的,房屋在地震中受損或者滅失,由開發商擔責,開發商應當將購房人支付的購房款或者定金等退還給購房人。如果開發商已將房屋交付給購房人使用的,則應當由購房人自己承擔後果,即尚未付清的房款,購房人仍有責任支付給開發商。 按揭房尚未還清貸款 是否要繼續還貸? 由於按揭貸款購買商品房,主要涉及到房屋買賣和抵押貸款兩個法律關係。在房屋買賣中,是購房人與開發商之間就房屋買賣所達成的協議,開發商負責交付房屋,購房人負責支付房款;抵押貸款中,則是購房人與銀行達成的抵押貸款合同,購房人經開發商同意用擬將購買的商品房作為抵押物向銀行貸款,所得貸款用於向開發商支付購房款,並承諾按約定歸還貸款。如果銀行按照按揭貸款合同的約定履行了貸款義務,那麽購房者就有義務按照約定歸還貸款,並不因房屋的毀損或者滅失而免除歸還貸款的義務。 華商報記者 寧軍 地震時哪種情況“跑單”合法 8月8日晚,九寨溝發生7級地震,西安小寨賽格國際購物中心餐飲區發生部分顧客“跑單”一事,雖然有顧客隨後返回買單,但餐飲區商家損失還是不小。 如果顧客當時吃完了飯菜,當然“跑單”非法;但如果僅僅點了餐,飯菜還沒來得及吃,這也要付錢嗎?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趙良善對其中的法律問題進行了分析。 趙良善說,《民法通則》和《合同法》規定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其中就包括地震。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柏傲灣。 根據法律規定,顧客前往飯店消費,飯店服務人員拿出菜單視為要約,客人點菜視為承諾,此時,雙方的消費服務合同關係正式成立並生效。餐廳提供食物及服務,顧客享受服務並應當履行付款義務。需要分情況進行法律分析: 1. 如果飯店已經按照客戶的要求提供了餐飲服務,消費者已經實際就餐,在這種情況下,飯店已經履行完畢了義務,消費者應當予以付款; 2. 如果消費者接受了要約,已經點餐但是飯菜還沒有端上來,此時,消費者並沒有享受到服務,這種情況下,雙方的合同目的已經無法實現,合同應當解除,消費者不必支付; 3. 如果飯店已經將食物端上桌,但是客戶並未及時就餐,此時,飯店已經完成提供餐飲服務,客戶並未就餐,這種情況下,客戶仍需履行合同義務支付消費款項,隻是這種情況下,如果全款支付對客戶可能顯失公平,消費者可以與飯店協商,通過優惠的方式解決。 如果地震導致餐桌上的飯菜摔到地上,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趙良善說,這是因震感原因致使客戶無法享受就餐權益,而又非客戶個人或者其他任何因素,這種情況下,可以認為是不可抗力造成的經濟損失,消費者無需買單。包括如果客戶在商場震感強烈的情況下被掉下來的物品砸傷,而非質量問題或者其他原因,也可以認為是不可抗力。因此,被認定為不可抗力,首先事由必須是法律規定的事由,比如地震、洪水;其次,遭受損失必須與事由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最後,必須是不可避免、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且非其他原因。 根據上述分析,消費者可根據自身情況予以權衡,但是“跑單”絕非理智行為,否則,應屬違約或者不當得利,飯店可以訴訟要求支付就餐費用及賠償損失。其次,“跑單”顧客應當承擔行政責任,因其行為擾亂商場正常經營秩序,應當對“跑單”者進行治安處罰。 華商報記者 王永華 對於“詐捐”慈善組織可起訴討要 九寨溝地震發生後,脫口秀節目主持人周立波陷入“詐捐”漩渦。他在微博上發文稱捐款120萬,但四川省紅十字會表示沒有收到,於是網友懷疑周立波是“詐捐”。過了幾個小時,四川省紅十字發布公告稱,收到了這筆捐款,這場口水戰才畫上句號。 如果明星通過自己的微博、微信或其他方式宣稱,要向地震災區捐款,而最後沒有捐,慈善機構可以向他討要嗎?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趙良善律師接受采訪時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規定,捐贈人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方式公開承諾捐贈的,或者捐贈財產用於特定活動並簽訂書麵捐贈協議的,捐贈人違反捐贈協議逾期未交付捐贈財產,慈善組織或者其他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贈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組織或者其他受贈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者起訴。 關於慈善捐款,同時需要提醒的是,《慈善法》明確規定,個人不能發起公開募捐。因此,在積極向災區募捐時,最好直接向合法的募捐團體,如民政部門、中國紅十字會、中華慈善總會等國家機關和合法公益性團體募捐,避免將原本善意的私募變成令人懷疑的騙局。 華商報記者 王永華 原文地址:http://finance.qq.com/a/20170814/01104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