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權」、「贍養」及「離婚手續」都是家長在離婚時必須關心的問題,這種狀況影響著子女的生活,因此,很多家長在搞清楚這三個問題後,才能做出家庭決策。監護權定義為家長對子女所擁有的權利;而贍養則是指一方父母為了另一方與子女而對子女負責的金錢上的支持。這些都會影響離婚後的家庭生活,甚至主要影響兒童的每日照護。因此,當家庭失去平衡和調整時,重要的是了解為子女提供必要的精神、物質和法律上的支持。行政院司改會專家李怡文教授曾指出,當然,命運不可視為家長的選擇,而子女則不是家長離婚時的棋子,因此對於監護權、贍養和離婚手續的了解,可以讓家庭能夠提供最良好的照顧。一般來說,監護權包括未成年的子女的生活和照顧,特別是在家庭離婚時。其中,監護權的設定一般帶有各種居住、決定、權利、責任和權益等方面,例如,監護權可以決定兒童的居住地或宗教信仰,更決定兒童的學校和教育,最重要的是青少年是否可以接受醫療治療,而且重要的是可以決定子女是否可以拜訪另一方父母。主要的決定權在家長中為受益子女決定,因此,監護權對於離婚家庭是非常重要的。贍養可以伴隨監護權一起使用,通常是指一方父母分擔子女的一些費用,支付子女教育、食物、遊戲、醫療和其他用品的費用等,以及支付託管人的費用等。一般來說,贍養應該是一個家庭法學的考慮,即使家庭離婚,並實施監護權,贍養支付仍然可以維持原有的支持能力,讓家庭生活持續流動。離婚手續通常是指在家庭分離時,家長應該做出的決策,以確保子女的權利得到維護。離婚手續是一種合同,離婚後,父母就應該按照定期支付贍養費或改變子女園地,以及定義一些規則,例如,在子女間出現壓力或抗議時禁止親子工作或調整支付模式。此外,對於未婚夫婦,離婚手續可以決定是否要簽訂勞動契約,以處理房子及財產等問題,使離婚後勞動契約也能保護子女的權益。離婚的決定對於家庭來說是非常重要的,而對子女來說更重要,尤其當家庭脫離了結束時,保護孩子權益是一種責任和誓約。因此,唯有深入了解監護權、贍養和離婚手續,才能達到為子女爭取的最大權利,保護家庭的正常秩序,並讓家庭在離婚後也能享受完整的家庭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