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命運結束時,毫無疑問,雙方都會離婚,尋找自己的幸福。如果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在婚姻中作弊,這是離婚的主要原因,“離婚”和“離婚”在被欺騙和欺騙時的心情如何?屏住呼吸,羞耻生怒,憎恨大海,想把對方撕成碎片,然後被狗吃掉。”離婚的人怎麼能擺脫這種邪惡的精神?我們不贊成打架鬧事、丟臉和違法的行為。接下來,“四哥有法”會依法給你一個動作。1、離婚後,在什麼情况下我們可以反對通姦者?1、婚內出軌方屬於“重婚”的,離婚後可繼續追究出軌方的刑事責任。2、婚姻中的出軌方屬於“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程度,離婚後仍可要求損害賠償。2、離婚後,發現對方婚前隱匿、轉移財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夫妻共同財產重新分割。本條不涉及債務和債權等問題。2、追究婚姻出軌方“重婚罪”的刑事責任如果婚姻中的出軌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以夫妻的名義與他人同居,周圍的人也認為這是夫妻的“離婚”方,即婚姻中無過錯的一方,有證據證明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證據不足的,人民法院應當移送公安機關調查。被害人也可以向公安機關起訴,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根據刑事追訴期限的規定,構成重婚罪的,可以在五年內重新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258條【重婚罪】與配偶重婚,或者明知他人與配偶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關於構成重婚罪的具體情節,請參閱作者以前的文章,這裡不再重複“重婚與同居的區別”3、離婚後,向婚姻中的欺騙方要求損害賠償1.要求損害賠償的法律情形:一般通姦和同居不屬於離婚時無辜方進行賠償的法律情形,囙此不能根據離婚後的一般婚外行為起訴欺詐方。欺騙需要達到“重婚”和“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程度,無過錯方可以在婚後為維權開戰。《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罪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配偶與他人同居;(三)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2.損害賠償請求的限制:無論是法院判決的離婚還是民政部門同意的離婚,離婚後要求賠償的,應當在一年內提出。如果渣滓人明智地隱瞞他的手段超過一年,他就不能再起訴了。這主要是考慮到婚姻中的不忠雖然有過錯,但不能讓別人活得無窮無盡干擾已婚或再婚的生活。這裡應當指出:(1)這一年的期限是從離婚開始計算的,而不是從發現開始計算的。(2)離婚時,無罪方屬於被告,當時沒有提出損害賠償。無罪方以原告身份提起離婚訴訟的,婚後不得提起訴訟。這主要是考慮保護“離婚”的無辜方(3)離婚時明確放弃損害賠償要求的人在婚後不能再次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