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消費,政府推出「電子消費券計劃」,計劃使用360億元,向合資格人士發放$5000電子消費券,預計將惠及約720萬人。最快8月一日到賬,屆時消費券可用於數萬間本地零售、飲食和服務業商戶。消費券合資格人士於2021年6月18日前滿18歲以上,香港永久居民、在持有有效「香港居民身份證」或由人事登記處發出的有效「豁免登記證明書」情況下,憑「前往港澳通行證」來港或擁有香港永久居民做保證人以受養人身分在香港合法逗留的香港居民。消費券發放渠道政府會通過四種常用的支付工具發放消費券,市民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選擇: l 八達通l 支付寶香港l Tap&Gol WeChat Pay HK 消費券申請方法消費券可以通過網絡或者紙質書面登記申請。若選擇網絡申請,市民可通過政府設立的「中央登記系統」,提供所需資料提交即可;若選擇紙質書面申請(表格下載鏈接),市民需要以實體表格的形式登記,政府也將設立表格收取地點(表格收集地點)。申請所需資料:l 個人基本資料l 身份證或豁免登記證明書號及簽發日期l 電話號碼l 收取消費劵的儲值支付工具帳號消費券的登記和領取時間支付寶香港、Tap&Go、WeChat Pay HK登記發放時間: 登記方式登記日期首輪消費券接受日期次輪消費券接受日期消費券到期日電子登記2021.07.07-07.172021.08.012021.10.012021.12.31電子登記2021.07.18-08.142021.09.012021.11.012022.01.31書面登記2021.07.04-08.142021.09.012021.11.012022.01.31 八達通:分三期第一期 $2,000第二期 $2,000第三期 當用完$4,000時,會再發放最後的$1,000最長7個月有效期 *消費券將於政府開始發放當日,会直接存入所登記的賬戶內,用戶將收到相關通知並即可使用。 消費券適用範圍電子消費券可用於本地零售、餐飲、服務業商戶、公共交通及網上店鋪,只要可以使用指定支付工具即可當做現金使用。消費券不適用範圍政府收費、海外消費、公用事業收費(即水、電、煤氣)、公共機構收費、敎育開支 、購買金融產品或服務、捐款、直接向非本地商戶購物、個人對個人(P2P)支付及兌換現金。 常見問題Q:市民是否可以將消費券轉贈他人或慈善機構?A:不可以。但市民可以將使用消費券購買的商品或服務進行轉贈; Q:市民將如何得知申請結果?A:在市民提交申請之後,政府會通過市民登記的電話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市民,若是通過網絡登記,市民將在一周內收到短訊,若是書面登記,則會在兩周內收到短訊; Q:若市民發現他人冒認或盜用他人身份登記申請消費券該如何處理?A:市民若發現這種情況,市民應報警求助或致電消費券計劃熱線(電話:185000)通知計劃秘書處,市民需小心保護好自己的個人信息,如若需要,需尋找可信賴的親友幫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