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中國人來說,買房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除了“安居樂業”的傳統觀念外,還涉及安居、婚姻、子女教育、投資等問題。現在的房子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居所”,還承載著很多東西。總之,沒有房子,你的生活會很痛苦。在我們的印象中,買房簽合同時,房子的名字屬於房產證上寫名字的人,法律簽字蓋章生效。所以很多人為了加個名會鬧得不可開交,甚至夫妻分手、離婚,甚至出軌。雖然中國人非常善於還價,但面對房產證的簽字問題,他們確實感到困惑。那麼婚前買房後如何分配呢?婚後,男方買房。如果離婚,房子歸誰?買房後,夫妻共同還貸,如何認定房屋所有權?面對這些問題,讓我們以新規下的婚姻法為例新婚姻法對這些問題進行了嚴格的認定。買房分為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兩大類,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又分為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即使婚後房產證上加了這個名字,也不影響原來的財產分割,也就是沒用。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房屋屬於婚前財產,婚後夫妻共同償還房屋貸款,離婚後一方將賠償另一方。一般是月供和房價上漲的相關費用,金額可以協商確定。還應注意以下情况:1.情侶無證購房許多夫婦在準備結婚前會一起購買房產。辦理手續時,工作人員會詢問家中男女比例。如果男女各占50%,分手後也應該平分一半。如果該男子正在還貸,只要提供證據,就會影響到半分的結果。2.男方婚後買房根據新婚姻法,婚後無論誰購買房產,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即使離婚不影響另一方分割財產的權利。房產證上有沒有名字並不重要。畢竟,婚姻是由男人和女人共同維持的,所以他們都有一份房子。除非房產在買房前經過公證,女方才會放弃自己在房子裏的權益,但這樣“現實”的事情更具功利性和情感性。3.父母給孩子房子這種情況也應分為婚前贈與和婚後贈與。如果父母在婚前為子女準備了婚房,則為婚前財產。但如果房子是婚後給子女的,如果轉讓給誰,就屬於誰。如果不轉讓給誰,即使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也屬於共有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