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破產法是近年來的一個熱門話題。有人認為,這是解决貨幣支付案件執行難的“法寶”。宣告失信被執行人“破產”,執行難的問題將不復存在,世界上也不會有“壞”了。這是一個偉大的福音為“老流氓”。囙此,他們期待著法律的頒佈。 “老賴”舉起雙手贊成法律,因為它迎來了“春天”。債權人認為合法權益受到嚴重損害,表示強烈反對。不管是贊成還是反對,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理由。有人說,人不為自己,天為後。 有多少人贊成反對,因為“還債”是一種自然而簡單的認知。更重要的是,金錢不僅有害,而且踐踏法律。維護社會秩序要靠法律。這種法律功能被人為削弱,社會秩序必然混亂,國家長治久安成了奢望。 囙此,以最大的决心和超强的實力解决執行難是最好的政策。 重大灾害導致的償債能力喪失,屬於“不能履行”的情形,債權人可以理解。許多“老流氓”與這種情況無關,還有許多人過著比債主更好的生活。據說江蘇省丹陽市一比特“老賴”身負5億元巨債,但他和家人住在兩棟價值1000萬元的獨棟房子裏,他們的日常生活非常奢侈。誰能說他資不抵債?借或欠的錢是天上掉下來的福利。債務行為的思想根源是“耍花招能賺錢”。很多“老賴”智商很高,心胸也很深。他們可以用非常聰明的方法轉移或隱藏他們的財產。他們無法通過網絡監控系統找到他們的財產。今年11月8日晚,河南省鄲城縣一家酒樓裏擺滿了酒菜,執行人李喜峰在同一頓飯上對朋友們說:“現在欠錢沒關係。我也是“老賴”。我情不自禁地要執行法庭的判决!”並傳授避免當場執行的經驗。可以看出,一些壞賬者如果沒有錢,就是假的;如果負債,就是假的。”“執行不能”只是指法院不能以現有手段暫時執行,這並不意味著“老賴”真的沒有錢,更不意味著他們不能執行。 有人說,“老賴”在被人追債時很可憐,“限高”、“吃虧”、“曝光”等紀律措施讓他們的生活很不方便,如果做得不好,就會造成自己乃至家庭的悲劇。這不是謊言,但付出了真金白銀的受害者(大多是血汗錢,甚至是生活費)更可憐。如果做得不好,也會雪櫃結冰造成自己甚至家人的悲劇! 因不誠實而被處決的人數之多令人震驚,這是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個人破產法》頒佈後,很可能會出現以下情况:按照現時“不能執行”的處理管道,如果現在不能執行,將來自然會被劃為“不能執行”,並宣佈案件終止,而“老賴”則會笑逐顏開地競爭破產“老流氓”是忘卻自己利益的無良之人。他們根本不在乎聲譽,所以一定有相當數量的假破產。當“執行轉破產”時,有償還能力卻拒絕償還的“老流氓”可以逍遙法外。債權人以法律的名義廢除“老賴”的債務是不公平的,這是他們難以承認的。債權人會對法律失望,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也必然存在。痛恨“老流氓”的債主,極有可能因情緒失控而採取暴力行為,使社會難以安寧。在現實中,金融糾紛引發的刑事案件從未發生過。有一次,一個放債人咬牙切齒地說:“如果他(違約者)讓我死,我就讓他全家都死!”聽到這消息真讓人推薦連結:t shirt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