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小弟對七人欖球絲毫沒有認識,也從沒看過七人欖球,只覺那是一個很遙遠的外國運動,香港沒有誰會玩。自從七年前第一次在七人欖球的比賽活動中上過散工後,從此便愛上了這個活動,更把這份工作當作每年「必做之事」,或許已不視之為一份「工作」了。這七年來,我從「做細」,一路做做做做到「做大」;從一個送咖啡給客人會忘了附上奶粉和糖的黃毛丫頭,變成一個掌管「幾十條靚」的人,自己也經歷著這個慢慢的改變、看著自己的成長。 除了我在Working Holiday的那一年,這七年裡,無論我有Mid-term、正在上班、到了外國旅遊,我都定會請一天假期,或選那三天一定要回港,好讓我能參與這場盛事、在其中工作。當上了「大」後,在賽事開始前,我都要努力地四出找人工作,問及身邊朋友時,大部份人都會說:「我返足五日工仲要我返多兩日Full Day?你冇病呀?」或說:「吓得幾十蚊一個鐘?我份糧除返開都唔止啦!」 到最後,我能找到的人,九成九都是有去過WorkingHoliday的朋友。或許,真的只有我們這批人才會明白,有一份正當職業、穩定收入,是必需的,但哪管你是長工、Freelance或Part-time,人生有許多事情不能凡事以「錢」去衡量、以「前途」去計算,有時候一份工作的成就感、見識、經驗與得著,並不一定要以「錢」去定奪。 這些願意幫忙、去過Working Holiday的朋友,甚至一堆每年只見幾天的「老鬼」,大部份都不會去刻意去問:「幾錢一個鐘?」,而是珍惜這個機會去感受香港難得一見的盛會、體驗那種熱鬧的氣氛。當然,我不是清高得願意免費去做,但至少,錢並不是一個很重要的元素。若我真的只為了錢去做,我沒可能一做就做了個七年。最緊要,這是一份我喜歡的工作。 其實,許多去過Working Holiday的朋友,或多或少都會在正職以外,有這麼一類的「散工」,或到Wine & Dine Festival工作啦、或到海洋公園哈佬喂扮鬼啦、甚或到香港的Hostel中當Part-time啦。這些工作根本不能「賺大錢」,更別說能當一份正職。但是,我們卻喜歡得有這麼一種心態,不去計劃金錢或體力,每年、每個月或每星期,總有花點時間去做這些能尋回自己的工作。 經過這一年,我逐漸明白到,一份工作除了「前途」與「錢途」外,你的興趣也很重要。雖然,我知道在香港「興趣」是不能「當飯食」,但至少你要對自己的工作有一定程度的喜歡,最少要不反感。到了某個樽瓶位可能你真要「認命」地「做住先」,但我不明白為什麼有人可以對一份不喜歡的工作「做住先」,終於渾渾噩噩就大半生了。 這份工作雖然很辛苦,我相信這裡有不少讀者都有做過,甚至隨時做過我的「手下」(請別猜我是誰,雖然不難猜),需要整天在混亂、炎熱的環境下不斷跑餐,更得應付客人極無理的要求,又或是一些自己都覺得「無理」的問題(例如天氣炎熱時投訴「點解成個大球場一粒冰都冇」,我心想:「係囉,點解?」),再加上朝七晚八沒有Break那極長的工時。如非喜歡這工作、喜歡這環境,別說多做一年,許多人半天已經捱不住了。 可是,當你投入了那個氣氛,與一眾你眼中的「癡線醉酒佬」狂歡、跟那些化個奇妝異服的Cosplay客人胡扯、在球場內一起玩人浪、最後一天看到漫天煙花的感動、聽著那幾首熱血澎湃的音樂、在有限時間內成功「拆解」到問題的成功感、得到客人一句讚賞(甚至Tips)的那份喜悅、與身邊一個個之前互不相識,卻在緣份驅使下,三天合作無間的最好拍檔。當你投入其中後,你自會發現,這好像是一個派對,多於一份工作。 當上了所謂的「領班」後,我要解決的疑難雜症就更多,很多無理取鬧的客人說:「我要見最大果個!」,那三天中,俗點說句:「我幾乎係俾人排住隊屌」。如是者,如何控制EQ,在有限時間內去解決這些問題,如何分身去處理千百項事情,甚至得為你下屬所犯的錯去承擔後果... 我會覺得,這三天的得著更勝了一整年的工作。三天內所經歷的挑戰與成就感,隨時一家無聊的公司你一年都不會遇上一次。 最後,這麼累的工作,往往第二天就要Midterm或上班,我仍沒有後悔或退縮,因為,我在當中找回了自己,每一年都有一個機會去告訴自己:這世上總有一些工作,是你會喜歡得不用計較、不用去想後果,只想去享受其中、享受工作為你帶來的滿足感與成就感。這一刻你可能找不到這麼一份美好的「長工」,或賴以成穩定的收入來源,但總有這個希望的。我知道,這類工作在世上可能絕無僅有,也難當作是一份「正職」,但總有三天,或五天可以讓你去感受這份快樂。 這兩天又意外地當上了這份工作,很累很累,但仍做得很開心,那是你天天渾渾噩噩,又或是哪管你位高權重,卻不知自己在做甚麼的工作,永遠得不到的興奮熱情,仿佛把正能量都帶回來了。 記得,七年前我第一次「做細」時,我的「大佬」briefing時跟我說「Enjoy the show」。我不明白有何「Enjoy」可言,那時年紀輕輕的我,只為找個外快賺點錢,管你enjoy與否。七年後,我對著我的「手下」說著同一番說話時,我終於明白了七年前的「大佬」意思了。 人匆匆一生便走完。我們有太多的「認命」、太多的向現實低頭,我們為了生計,或要強迫自己做一份不喜歡的工作,每天虛度光陰就只為兩餐,轉眼間已過了大半生。可能,我們沒有誰會找到一份自己真真正正喜歡的工作,但總能找些甚麼Part-time、散工、義工、興趣小組等活動去尋回自我。與其每個假期睡個天昏地暗,有這些機會的話,得快樂時且快樂吧! 像這份工作,便令我明白到世上有一種工作可以享受快樂。當然,我不能把這份工作「當飯食」,但最少,一年有幾天,能讓我找到那份工作上的滿足感。 請別Inbox問我明年要不要人,這些問題我不會回覆的。 攝於香港大球場 「有故事的旅人」Facebook Page: https://www.facebook.com/360.days.in.austral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