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年的移民政策上, 澳洲政府規定: 申請入籍成為澳洲公民前, 必要通過 「公民入籍考試」, 其範圍包括澳洲的民主意念、公民權利和義務、政府管治及法律制度。 同時亦要考得 「雅思」 (IELTS) 八分或以上成績, 証明有足夠的英語能力來溝通。澳洲政府希望藉著這個 「公民入籍考試」, 令想移居澳洲的人,充分了解這個國家的一切, 真心去愛護她, 投入她; 不要只把她當成避難所, 更不應只懂求取福利, 和挖空心思來逃避責任。我們在公民入籍儀式上曾宣誓, 表明對澳洲的忠誠, 並接受作為澳洲人可享有的福利和權利, 同時亦承諾履行一定的責任和義務。可是, 這些年來, 眼見不少香港的移民子弟, 正正做了上述提及到的 「不當」 行為 – 只取福利, 逃避責任。最常見的例子, 是逃避償還貸款。澳洲聯邦政府給所有澳洲公民提供免息助學貸款 (簡稱“學貸”) 的權利。可惜這個被稱為高等教育貸款計劃 (HECS-HELP loan), 被不少大學生濫用, 逃避償還, 致令澳洲政府負上沈重的壞帳。截至二零 一九年底,澳洲未被償還的學貸債務總額超過六百億澳元,共有三百二十萬人欠債。其實, 這些貸了出去的學費會依照每年的消费者物價指數調漲, 並在學生畢業後賺取到一定金額的薪水後才從稅務中扣除, 亦隨薪資增加往上調整償還比例。與其他經合國家相比,澳洲有著最低的還貸率,僅為百分之四到百分之八。 可惜,不少華人和港人在畢業後選擇回流內地或香港, 不在澳洲報稅,回流前亦不繳還學貸,變相是“零成本”讀大學。這做法在很多香港人圈子裡十分盛行,他們還自誇為“精明的香港人”。實是可恥! 需知道: 他們的學貸, 是從我們納稅人的身上取的。我們作為移民, 應該尊重當地的法律, 必須依法而行。 既有享受福利的權利, 就有償還貸款的義務。回流到海外並不意味著學生貸款債務會被取消。俗語說: 「前人種樹、後人乘涼;前人砍樹、後人遭殃」。原本惠利澳洲公民的學貸制度被人濫用,加上國庫緊張,幾年前澳洲政府已經修改條例,與香港政府簽署備忘錄,要求香港人向銀行提供其他國籍的申報,並要求所有尚未向澳洲政府償還貸款的澳洲公民進行全球收入申報。澳洲稅務局和內務部好像還有遠赴海外追債的權利。至於將來是否會有其他法律監管, 或是否加大執法力度,尚是未知之數,但這種不守法的行為已影響了中國人和香港人的名聲, 有可能連累將來要申請移民澳洲的香港人,也有可能連累未來的莘莘學子。望香港的移民學生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