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規1.無論婚前還是婚後,父母購買的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的,確認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2.婚前購買的房屋,登記在自己名下,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配。3.對於婚前購買的房屋,婚後房屋升值與配偶無關。4.婚前購買的房屋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款部分的賠償。5.男方婚前買房,婚後擅自變賣。如果他妻子想收回房子,法院將不予支持。6.夫妻共同參與購買父母共有財產的房改房時,該房屋在離婚後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新婚姻法告訴女性“做三件事,不做三件事”:★ 三個行動:1.忘了自己是女人,忘了要照顧丈夫、生孩子、照顧孩子,全身心投入工作,爭取事業長足發展。不然的話,總有一天我丈夫有個漂亮的小三,他會被掃地出門,睡在街上。2.一定要買房,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有錢還是借錢。記住,一定要讓你父母給你買。3.對方買房時,不要拿錢裝修買車,也不要拿錢同居,否則會成為他人投資理財的保障。★ 三不做:1.不要嫁給貸款買房的男人。離婚時你只能拿到一小部分錢。你對房子的升值沒有一份責任!2.婆婆為丈夫買房,兒媳不應贍養婆婆。沒有你的那份家產,養活他們總比吃喝强。(三)父母一方無退休、醫療保險的。他們决心不結婚。他們用養老金給兒子買了房子,但他們希望這對年輕夫婦能養活他們。將來,房子不關你的事。這生意太划算了。附件是一個現實的笑話:“一男一女100萬買房,男方首付30萬,女方婚後還貸幾年後在家教孩子。10年後,雙方離婚,房產價值增至300萬,產權歸男方所有,女方獲得4萬貸款,並酌情補償10萬。40歲的老太太帶著14萬現金默默地離開了,40歲的老先生拿著一朵花坐在豪宅裏,春意盎然……”你知道,男人比女人更容易騙取財產,而且家裡的女人比男人提供的更多。這部婚姻法令人毛骨悚然。婚姻真是女人的墳墓。。戀愛一輩子比較好。那麼,新婚姻法到底保障了什麼?這在很大程度上助長了男人對婚姻的不負責任,尤其是對有房的男人。不管他嫁給誰,這個女人都只是暫時呆在他家裡。當他有一天看到女人不開心的時候,他可以和女人離婚,把女人趕出去,即使包小三厭倦了,他也可以擺脫,反正你也不用付錢。眾所周知,中國自古以來就有男人買房結婚的傳統和習俗,所以很多女人都希望嫁給一個有房的男人,不再流浪,過著安逸的夫子生活。新婚姻法使婦女的夢想破滅了。囙此,在政策和對策的考慮上,許多婦女的思想必須與時俱進。如果他們不把房子轉到自己名下,他們就不會結婚。囙此,男人要為婚姻付出更高的代價,婆媳之間的衝突會更大。為什麼?因為婆婆誓死捍衛兒子的財產,並固執地抵制所有權的轉移。這種情況將鼓勵剩餘男子的人數趕上剩餘婦女的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