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上遇上了一個困境。 話說,有位患SCHIZOPHRENIA加上BORDERLINE MR的伯伯,搭上了一位不知名女子。 該女士濃妝艷抹,螢光綠眼影,紅紅金金的頭髮,搭上水手裝。同事同工見到都已知一二,那股強烈PSY PSY地的味道。 伯伯本來過著穩定的日子,雖然只得綜援金額,但準時覆診打針食藥,並沒什麼意外。 該女士出現後,除了住進伯伯的家,還常常質疑伯伯為什麼錢要別人管,常打電話來說些不相干的事,還說會跟伯伯結婚......婚後替他管錢。伯伯亦開始不依時覆診,病徵出現,故亂罵人大叫...... 可是從其他的消息來源,該女士除了掌控伯伯的錢之外,還不准伯伯回家,要在外過夜。直接問伯伯,他否認,還將消息倒轉來說......變成了他在洗澡,所以該女士不得門而入。 故事到這裡,我不禁反思,難道精神病患者/康復者就不能有真愛嗎? 以自決原則,伯伯想跟該女士結婚,我是應該提供協助的。 但以狀況來評估,伯伯被ABUSED的風險很高。 旱逢甘露,一個本來連朋友都沒有的伯伯找到個女朋友。 斷絕六親,一個本來還有家人理會的伯伯卻因那個女友而失去支援。 究竟如何辨別真愛? 書本沒教。經驗沒說。答案又沒那麼簡單。 我們憑什麼理由去阻止呢。 但我們又憑什麼理由去協助呢。 只好,見步行步吧。 Mr Wor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