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也是很晚才起來,是因為昨晚被同房的ROOMATE 吵醒了幾次,不過我知道一旦我睡得不好就証明我要開始習慣這張床了,很犯賤吧。 今天是星期六,就去市集走一走吧,聽說Borough Market很出名吧,而且我今天的mission是一定要吃到Fish n Chips。去到Borough Market真的很多很多人,就像年三十在行維園的年宵市場。 而我真的不太喜歡多人的地方,所以走了一圈什麼也沒有買,最後去了一間好像很有名的Fish n Chips,很貴,£9.85,對!我自己一個人吃!人家都是兩三個人吃一份的!我自己一個人吃完整份,不是我餓,是因為我真的不想浪費錢(在我窮的時候)!我發誓我三個月之內不要再吃了!! 對了,因為旁邊是一座教堂的物體,所以所有人就是在教堂裡吃東西的,好像台灣的夜市。就是這座教堂了 然後還看到British Red Cross呢,哈哈,無法,有些東西就太敏感了 然後漫步到了London Bridge,沒有Falling down放心哈哈 然後再走去Tower Bridge真的好美!不用再在電影上看了,可以這樣看就夠了。 坐在岸邊,真的有點接受不了自己現在是在這裡,好不真實。也許是因為對前路沒有半點打算才出現的想法吧。不過這也是我自己預期有的感覺,也正正是我想要的,所以不會討厭。 然後又是搭Undergroud的時候了,其實才幾個站,但因為買了7-day travel,香港人性格怕蝕底,其實在Underground走去轉站可能比在街上走更久。所以我說如果在London住久了一定會瘦!沒什麼好吃,又要常走路(只是Underground就已經夠了!) 去了St. Paul大教堂,雖然說我沒宗教背景,但真的很美,在門口坐下來看人表演什麼的,好棒呀!香港的教堂都好像是神聖不可侵犯,每次去拍照都是佷安靜。相比這裡……. 坐到差不多晚上就回去了,買了一個「rice」的東西,是yogurt之類的吧!? 開出來好像粥,味道怪怪的,不過因為不想餓肚子,所以也用兩小時把這碗飯吃完,是真的兩小時! 幸好買了小零食,朱古力手指餅 陪著我打遊記,這樣一個晚上就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