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說越來越多情侶在婚前就財產分配訂下協議,尤其是富二代。我身邊也有這樣的朋友,在準備求婚的時候,也妥善策劃把財產轉去其他人名下,說以防日後離婚被老婆分身家。那一刻,我覺得太有錢是種悲哀,對婚姻失去信心也悲哀,將愛情和金錢掛鉤最是悲哀。 從小到大,生長背景在我腦中刻上牢不可破的傳統觀念,就是:一定要結婚,兼且要及時結婚,何謂及時?便是年紀大約要在二十四五歲之間,過兩三年甜蜜的二人世界,二十八歲之前一定要生第一胎。 當然,那已經是年少時一廂情願的天真想法,如今我都快二十八,再看活在這個現代社會的女性,到了三十四五歲仍未談婚嫁的,大有人在。所以,已經不急了。 有太多人對我申訴過婚姻的不可靠性,身邊為了結婚而結婚的,有外遇第三者的,勉強維繫關係的,悲慘離婚收場的,都好像比快快樂樂王子公主般生活下去的個案來得多。 以前說起結婚,我會幻想甜蜜的婚禮,全家族興奮慶祝的情景,也容易盲目,覺得無論那個男人多壞,你們活得多不合襯,都不重要。只要愛他,就應該閉上眼睛,狠狠地把自己嫁出去,然後乖乖相夫教子。是在某一天,我忽然意識到,所謂的盛大的排場,繁枝細節似乎都是婚姻的枷鎖負累,多麼想把一切世俗過程省略去。你倘若真愛一個人,你只是想日夜守護照顧他,在低落的時候扶持他,盡最大能力讓他感受到幸福,而他也同樣全心待你之。 那麼同居和結婚有甚麼不同?同居後各走各路,結了婚則不同,你不是萬千個前女友的其中一個,你是X 太X師奶,你是曾經屬於他的,是曾經鐵了心要與這個男人生死與共的。別要笑我這樣想太幼稚。結婚是一種承擔,不是玩遊戲,不要急住為了保障自己而定規則。有些朋友說,如果嫁了之後比做女時生活更差,那嫁來做甚麼?那是愛自己,不是愛人。愛別人,就要不惜一切地愛,比愛自己更愛對方,那樣,錢財又算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