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夜合家歡時段,一家人如常飲茶看電視,忽然聞到刺鼻煙味,開始淡定,想必是某家燒焦食物,時有發生。後來我慌張,皆因成條走廊經已煙霧迷漫,估計是某家著火了。逃或不逃?爸媽話睇定些。我家住三十多層,若要向樓下逃生,有排行,未到最後一刻,的確是可免則免。爸爸從露台望出去,說是低層有火光,有排燒到上來,不必驚慌。生死攸關,我倒是堅持走為上著,但媽媽也支持爸爸。她老公腳患酸痛,恐怕是愛夫心切,寧願攬住一起,也不捨得爸爸腳痛行樓梯。真是夫妻情深,我也無奈,好吧,一家人就一起留在家中,靜觀其變。 可惜是越變情況越差,煙霧越來越攻鼻,甚至都見到黑煙入屋了,消防車到達,樓下保安打電話上來催促疏散,爸媽終於屈服。那一刻,我的腦筋迅速轉動,要帶上甚麼呢?是真走火警還是假走火警呢?之後還有機會回來拿東西麼?十萬火急之間,竟也覺得沒甚麼重要了,逃生最緊要輕便,銀包身份證,大家連睡衣也費事換了,套上外套便往外逃。誰知,去到門口,發現其他樓層住客迫滿後樓梯,左鄰右里一番商量之下,都說留守家中更好。結果,我們又折返。 今次等待期間,我開始頭腦清晰,不管三七二十一,還是把重要物件執拾了先算。我要換套漂亮服飾先,萬一流離失所也見體面嘛;i pad是新買的,也重要;還有儲存硬盤,有這麼多年的照片;鑽石首飾也帶上些吧……原來一旦存在空間,人便開始貪心。不過也理智了些,起碼懂得準備濕毛巾捂鼻抹臉之用。折騰一番,保安又再通知不用落樓了,安留家中便可,火勢想必已受控制。爸爸馬上吹噓他的先見之明,省了腳骨力。 如何也好,安全就好,不過經此一役,再次明白生死一瞬間,倘若下次火燒眉頭,便知道除了情,所有一切皆是身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