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本HR之前返工間公司有個男design director,佢脾氣暴躁,成日鬧下屬,有時仲會出手拍打下屬(大部分打嘅都係男下屬,但男女都照鬧)。佢未成為director之前,有位director係上面,佢都算收歛啲,但自從佢升咗做director之後,就變本加厲。已經有唔少同事被佢鬧走,有同事同HR投訴,即係我。我都有搵個director傾,但佢列舉出下屬嘅錯又話唔可以忍(小錯不改就會變大錯)。咁我都認同有時佢啲下屬好新,做野一定未有咁多經驗,但都唔可以又鬧又打。同埋,佢不停整走人,根本無人做得長。做得長個啲,又唔係佢嘅下屬。總之,傾完一輪,結論就係佢話會注意啦。不過相信大家都知道,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之後情況根本就無改善。最後,一班同事聯名寫email俾老闆,老闆都同個director傾咗。但連老闆都解決唔到,因為director只係收歛咗2-3日,又變番之前咁。我辭職前嘅情況就係director繼續又鬧又打,下屬繼續投訴,唔忍嘅就走人,HR繼續in人返嚟俾佢鬧。老闆知道情況都隻眼開隻眼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