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開信箱, 收到一封手寫的信, 在今時今日十居其九都是電腦印字的年頭, 這封手寫件就特別起眼, 我認真一看, 地址是對了, 但收件者就並非我家的任何人?! 信是沒有封口的, 那我就不客氣, 一於開來看個究竟! 很奇怪, 信內沒有上款, 這署名 Derrick 的仁兄, 手字也不容易讀, 當一見到他寫謂: I was hoping to meet a nice beautiful young lady 和什麼 pen pal ... 等等, 我就知他是「混吉」, 於是便沒好氣地一手將它掉進垃圾桶。 吃飯時和家人談起這封亂寄的信, 他們便一口咬定那是由囚犯從獄中寫出來的, 我初時半信半疑, 但越講越起勁, 決定從垃圾中挖回這封信來仔細看一次, 當他們一見信封面, 已急不及待地叫嚷,"See, we told you, it's from Hutchins Unit!", 我還是一頭霧水之際, 有人已從電腦中查出 Hutchins Unit 這監獄的網站, 其地址和信中所寫的完全相符! 由於信內提供了出生日子, 家人很快便將這男子的更多資料查了出來, 現在資訊發達的程度, 真的令人吃驚; 但為何這位哥哥會選中我家地址? 希望只是誤打誤撞而沒有其他原因吧 ... 在做福爾摩斯查探此人底細的過程, 我們發現原來有一些專門讓人結識在囚人仕的網站 (像 meet-an-inmate.com); 亦有一些是讓囚犯推銷自己的 (像 writeaprisoner.com), 真是大開眼界, 不得不慨嘆美國這裏的制度是否太寬鬆? 其實在新聞偶爾也會看到一些報導, 說有人如何被剛出獄的 "男/女朋友" 謀財害命, 當時我還以為他們是入獄前已認識, 後來才知道更多是其中一方在服刑時才結識到另一半, 而這種交友方式又是雙向的, 意思是不要以為只有囚犯們才有時間恆心去漁翁撒網式從獄中寄信向外界找目標, 原來有不少自由人對這班被監禁住的違法者也很有興趣, 希望發展各類友誼, 我想應該是這個原因才會衍生了以上各種網站。雖然我是怎樣也不會明白當事人的心態, 但各有所好, 只要他們自負盈虧, 旁觀者人也管不得太多。 有人更選擇與罪犯結婚, 這裏有一些例子可以去看看。 http://www.writeaprisoner.com/ http://www.meet-an-inmate.com/ Instagram: @hongkongerinusa 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hongkongerinu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