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友們若是單身, 通常都還是與父母住, 如果是獨生的, 就算結了婚, 跟雙親同住方便照顧的也並不罕見; 在美國, 不論家長或孩子都好像有個共識, 就是當孩子滿十八歲便可以自主, 在人口不太稠密的德州, 廿多歲大學畢業還跟父母住而不離家自立的, 便好像不夠成功。 十多歲是反叛期, 這個事實不論香港美國都一樣, 朋友的一句話, 比父母十多年教誨更容易聽得入耳, 這裏的年青人, 縱使未成年, 友際間已開始憧憬在十八歲〝放監〞時如何享受自由, 一旦銀根許可, 又如何要搬離父母; 在德州十五歲便能在成年人陪同下開車, 十六歲就更加可以自己來, 我試過有次開車差點被撞, 正要破口大駡那失魂司機, 見到的郤是那紥著馬尾、一面稚氣的〝妹妹仔〞, 她已嚇到O嘴, 雙手不是握住軚盤而是舉起作投降狀, 唉吔吔, 我也省得跟她動氣; 開車真的絶不能兒嬉, 有起事來會連累他人, 性命悠關, 應該待他們年長些才發牌; 雖然在這裏公共交通不是極度方便, 上下課時, 父母可能要接送一下, 但也有校車服務供選擇, 不用急著要買車, 就算花多些功夫, 也要讓他們知道一切得來不易, 才會學得珍惜。 試想想, 一個乳臭未乾的年青人 , 蛋都可能不懂怎樣煎郤已經可以在街上風馳電掣, 自己開車上學、出街約會甚至穿州過省, 自我感不斷膨漲, 做父母的不在適當時間加以管束, 財政又寛鬆處理的話, 那差不多就是為孩子度身訂做一件有翼的羽毛衣作為十八歲的生日禮物, 他們一穿上, 有毛有翼, 就一定飛 … 啦! Bye bye ~~~ Instagram: @hongkongerinusa 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hongkongerinu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