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有一個很寬鬆的退貨制度, 甚至到一個地步我會用過份去形容,作為消費者, 我當然會盡量享用我的權利, 但有時目睹某些顧客蓄意取便宜而又得逞, 都有咬牙切齒的時候。 這裏大部份地方都可以憑收據退貨, 好像時裝、工具、盆栽、電器、傢俱, 總之你說得出的差不多都可以退, 我奇怪的是, 竟然連食物都可以退! 見過有人退麵包、退生果、就連用過的梳都人退; 但這都不算離譜, 有一次我買襪錯碼, 在客戶服務部退換時, 前面那位客人來退雞蛋, 一盒十八隻裝的, 他已用了十二隻, 要退回剩下的六隻但要求取回全部貨款?! 聽到都覺得匪異所思! 缺乏耐性的我知道這次有排等, 平日就已經掉頭走 , 但遇見這樣的大場面, 也好奇地做個乖乖的觀眾, 靜看這真人騷怎樣收科; 話說那職員見狀, 於是禮貌地拒絕, 誰知客人大吵大閙要見經理, 一輪擾攘, 超市就範, 客人拿着退款得戚地離開; 輪到我時, 見到小職員一臉無奈及不憤, 我說了兩句安慰一下她, 她謝謝我之餘, 告訴我另一個類似個案: 有位客人用買一送二的價錢, 買了共三包的煙肉, 吃了兩包後說“不喜歡”要退並取回全款, 結果怎樣? 唉, 同一個經理, 又同一樣的對策囉。 你現在明白我為何會咬牙切齒嗎? 以上例子分明是有人濫用退款制度, 難得的是有人就範, 一個願打、一個願捱, 明明是不對, 但又可以怎樣? Instagram: @hongkongerinusa 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hongkongerinu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