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 你很難看到一些高水平的街頭藝人。 那是因為香港沒有才藝的人嗎? 我相信香港不乏畫畫好的人, 玩音樂好的人,甚至是跳舞好的人(看狂舞派就知道了)。 ... 我反而覺得政府的冷眼才是主因。 倫敦的Covent Garden、澳洲的Mindil Beach Sunset Market 、巴黎的火車內。 街頭藝人使那裡活起來,他們使人快樂, 現在的香港有這些地方嗎? 香港的街頭藝人往往被警察、食環署等工作人員以公安條例、行乞等名義被驅趕, 主因是因 香港根本沒有街頭賣藝牌照。 對, 大家可能會有所顧慮。 街頭賣藝會造成嚴重的嘈音? 那在賣藝牌照上訂明賣藝者可表演的時間(如每天10:00-22:00), 而且聲浪不得超過50米不就行了嗎? (澳洲的Adelaide賣藝牌照就有類似條文) 街頭賣藝需要一定的位置, 他們可能會阻擋其他店舖的營業? 那在賣藝牌照上訂明賣藝者的表演位置。例如旺角的西洋菜街,可在行人專用區時段劃定幾個位置供街頭藝人賣藝。同時, 可把賣藝分為三種類別,如Melbourne一樣, 分為售賣產品類(如扭氣球,人象繪畫),普通表演類(如音樂,魔術),及帶有危險性的表演類(如包含玩火的表演)。再指定他們到相應的區域賣藝。 同時, 指定藝人要指示觀眾們不要因賣藝阻擋其他店舖的營業。(在外國看街頭表演時, 不難看到他們叫觀眾”get closer”) 香港地方有限, 街頭藝人可能因為爭取有利位置大打出手? 街頭藝人從來不應在同一地方逗留太久,每半小時就應轉場地。其他藝人想在此處賣藝只要排隊就行了。政府根本不用每天為街頭藝人訂立那段時間給那個藝人賣藝。 街頭藝人水準參差? 當政府發牌時訂立一個合理的金額作為申請費, 對自己沒有信心的, 覺得自己不能把申請費賺回來的藝人多數不會在街頭賣藝吧? 自由市場會支持值得留下來的街頭藝人的。 說了很多很多。 其實發牌成本不是一樣高得嚇人的事。 我曾在澳洲賣藝一年, 從來不覺得街頭藝人會”make any troubles”因為我們都要守規矩, 因為我們不想失去我們的賣藝牌照。 ==================== 我在澳洲賣藝的經歷: http://iamhkyoyowing.blogspot.hk/2013/07/hkyoyowing.book.html My Busking Video: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mdDrRGR7JA&feature=share&list 我的facebook group: https://www.facebook.com/hkyoyowing.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