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滲水是指樓宇的飾面、結構或設施表面物料水份(濕度)不受控制地異常增加而且招致樓宇損壞風險的現象。根據香港法例第344章《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H條 (維持物業的職責) : 凡擁有建築物任何部分的人,或對建築物任何部分具有獨有管有權的人,或對該部分具有獨有的使用、佔用或享用權的人(視屬何情況而定),雖則該建築物的公契並無對該人施加維持該部分修葺妥善及狀況良好的責任,該人亦須維持該部分修葺妥善及狀況良好。一般情況下物業單位出現滲水問題是由「引致滲水成因所屬源頭的業主」負責。樓宇滲水成因包括五大類: 供水管滲水、排水管滲水、防水層滲水、外牆部分滲水、溫差凝結水。「供水管滲水」包括冷熱食用水、沖廁用水、消防用水的供水管。供水管是指具水壓以供應用水的金屬或聚氯乙烯塑膠的輸送喉管。供水管可包括淡水或咸水的外露喉管 (明喉) 或 隱藏喉管 (暗喉)。「排水管滲水」包括浴室、廁所、廚房、露台、平台、天台、簷篷、 水缸的排水管。排水管是指排走棄用水的聚氯乙烯塑膠或金屬的排放喉管。排水管可包括外露 (明喉) 或 隱藏 (暗喉) 的糞水管、污水管、雨水管。「防水層滲水」包括浴室、廁所、廚房、露台、平台、天台、簷篷、水缸、地庫、梯槽的防水層。防水層是指鋪設於飾面層及結構層之間以防止水份滲入結構層的防水物料。防水層可包括防水添加劑、滲透式防水劑、液體狀防水膜、卷材防水膜。「外牆部份滲水」包括外牆結構、窗戶、窗簷、冷氣機簷台、伸出物、渠管夾口、通風口 、排氣口。外牆部份是指圍封樓宇最外層的外殼牆身結構及設於外牆的相關設施。外牆結構可包括各種不同設計及飾面的混凝土外牆、玻璃幕牆、磚牆。「溫差凝結水」(俗稱冷凝水) 包括水蒸氣凝結、冷氣機、雪櫃、凍倉、製冷系統而引致的冷凝水。冷凝水是指空氣中的氣態水在低溫的表面遇冷凝結而形成的液態水。冷凝水的成因一般涉及異常低溫設施欠缺鋪設足夠隔溫保護或隔溫保護失效而引致。樓宇滲水源頭包括兩大類: 公用部份、私用部份。如引致滲水成因所屬源頭是某「私用部份」,則該私用部份的業主負責。根據一般大廈公契原則,屬於個別業主獨有享用 (Exclusive Use) 的部份一般被界定屬於「私用部份」。如引致滲水成因所屬源頭是「公用部份」,則業主立案法團及物業管理公司負責。根據一般大廈公契原則,屬於大廈業主共同享用 (Common Use) 的部份一般被界定屬於「公用部份」。如想清晰及準確界定「私用部份」及「公用部份」,一般情況下可查核政府土地註冊處的註冊業權圖則及屋苑/大廈公契。由於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執行公契的一般管理,故亦可向物業管理公司查詢。樓宇滲水首要及最重要工作是必須先查找出樓宇滲水成因及源頭。政府滲水辦 (食物環境衛生署及屋宇署聯合辦事處) 及公正行是專門查找樓宇滲水成因及源頭的兩大正式機構。香港公正行總工程師及高級工程師均為超過25年資歷的資深香港政府註冊 (持牌) 工程師。香港政府註冊工程師是根據香港法例第409章《工程師註冊條例》註冊的香港法定專業資格。總工程師亦為香港政府屋宇署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註冊專門承建商、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的獲授權簽署人及法庭專家證人,專家資歷及經驗豐富。香港公正行: 樓宇滲水檢驗領導權威#漏水 #滲水 #樓宇漏水 #樓宇滲水 #樓宇滲漏 #驗樓 #驗樓師 #天花剝落 #天花裂紋 #天花滴水 #天花漏水 #天花滲水 #天花滲漏 #外牆漏水 #外牆滲水 #外牆滲漏 #樓上漏水 #樓上滲水 #樓上滲漏 #漏水賠償 #滲水賠償 #滲漏賠償 #賠償評估 #損害評估 #聯合辦事處 #滲水辦 #屋宇署 #香港公正行 #明哥 #賴達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