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香港法例第123Q章《建築物(建造)規例》第34條第2款,屋頂須設有足夠的設施,以防止水由建築物屋頂進入與之相連的樓面。屋頂 (天台) 防水層是其中一項重要的防水設施。政府滲水辨 (食物環境衛生署及屋宇署聯合辦事處) 及香港公正行是專門查找樓宇滲水成因及源頭的兩大正式機構。業主需要特別留意是政府滲水辨主要處理因室內污水滲漏而引致的公眾妨擾事故,不包括物業單位的室外部份、大廈所有公用部份及因雨水滲漏而引致的樓宇滲水問題。業主如發現天台出現滲水問題,業主可考慮委託獨立第三方的香港公正行進行民事滲水調查。香港公正行: 樓宇滲水檢驗領導權威#驗樓 #驗樓師 #驗樓專家 #驗樓教學 #漏水 #滲水 #樓宇漏水 #樓宇滲水 #天花漏水 #天花滲水 #外牆漏水 #外牆滲水 #天台漏水 #天台滲水 #幕牆漏水 #幕牆滲水 #屋宇署 #建築物建造規例 #建築物條例 #公正行 #香港公正行 #明哥 #賴達明 #樓宇檢驗 #樓宇檢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