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例第102章《水務設施條例》賦予水務監督 (水務署署長) 職責及權力負責水務設施的管制,包括水務監督須保管與管制水務設施及其內的所有用水,透過認可及管制註冊代理人 (負責處所內公用供水系統) 及註冊用戶 (負責處所內消防供水系統或內部供水系統) 以為申請的處所提供合法供水。法律上違反《水務設施條例》是屬於刑事性質。公用供水系統 (communal service) 是指同一處所內超過一名用戶共同使用的消防供水系統或內部供水系統的部分。內部供水系統 (inside service) 是指位於處所內及任何位於處所與總水管接駁裝配之間作供水用途或擬作供水用途的喉管與裝置 (但組成消防供水系統部分的喉管與裝置除外)。公用供水系統 (communal service) 是否完全等同於一般大廈管理中所指的公用部份 (common parts) ?根據香港法例第344章《建築物管理條例》第2條的釋義,公用部分 (common parts) 指建築物的全部,但不包括在土地註冊處註冊的文書所指明或指定專供某一業主使用、佔用或享用的部分。公契 (deed of mutual covenant) 是指一份文件,該文件界定業主之間的權利、權益、責任;及在土地註冊處註冊。法律上違反公契是屬於民事性質。水務署是根據水務設施條例,透過認可及管制註冊代理人及註冊用戶以提供合法的供水服務。申請供水的註冊用戶不一定是處所的業主,亦可以是租戶或者佔用人,甚至處所可以因為沒有向水務署申請供水而沒有註冊用戶的存在。水務設施條例賦予水務監督權力透過向申請供水人士施加供水條件以管制註冊代理人或註冊用戶,條例並非管制處所的業主或界定業主之間的權利、權益、責任。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大廈管理如何界定業主之間的權責是根據土地註冊處註冊的文書。公用部分的定義亦是根據註冊的文書是否有「指明或指定」專供某一業主使用、佔用或享用的部分。如果註冊的文書沒有上述的「指明或指定」(清楚指出列明或規定),該部分便會被界定屬於公用部分。樓宇檢驗中心一直致力於領導及推動樓宇檢驗行業及專業的優質及可持續發展,促進及提升樓宇安全及質素。CBI 是樓宇檢驗中心的香港政府註冊商標。CBI 認證驗樓師 Certified Building Inspector 是指通過認證及超過5年驗樓執業的資歷。樓宇檢驗中心網址: www.buildinginspection.cc#漏水 #滲水 #樓宇漏水 #樓宇滲水 #樓宇滲漏 #驗樓 #驗樓師 #天花剝落 #天花裂紋 #天花滴水 #天花漏水 #天花滲水 #天花滲漏 #外牆漏水 #外牆滲水 #外牆滲漏 #樓上漏水 #樓上滲水 #樓上滲漏 #漏水賠償 #滲水賠償 #滲漏賠償 #賠償評估 #損害評估 #聯合辦事處 #滲水辦 #屋宇署 #香港公正行 #明哥 #賴達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