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社會福利署的數字顯示,截至今年8月,本港有逾2.1萬名長者輪候政府資助老人院,平均輪候時間約20個月,相信對不少長者及其家人都是漫長的等候。因此,社會福利署於2017年3月推出「長者院舍住宿照顧服務券(院舍券)試驗計劃」,期望為有需要院舍住宿照顧服務、正在中央輪候冊內輪候政府安老宿位的長者提供另一個選擇,讓他們在較短時間得到政府資助老人院的照顧服務。 院舍券試驗計劃採用「錢跟人走」的原則,長者可按自身需要,自由選擇及轉換試驗計劃下的院舍,而所有被評為適合院舍照顧服務,及正在中央輪候冊上輪候護理安老宿位的長者均可申請。長者接受經濟狀況審查後,社署會以八級制(級別0至級別7)的層遞式共同付款安排,以決定院舍券持有人接受政府資助及自資的比例,級別0可獲得全額政府資助,如此類推。試驗計劃提供六個月試用期,認可的服務機構須為院舍券持有人提供標準服務,包括住宿於共住的房間、每日最少三餐,另加小食、職員全日24小時當值、註冊醫生定期探訪、定期的社交康樂活動等。若院舍券持有人最終退出計劃,他可在中央輪候冊上回到原來的輪候次序;但若院舍券持有人選擇繼續使用院舍券,則將被視作退出中央輪候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