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虐待兒童會於1979年成立,一直致力消除香港各種形式的虐待兒童事件。為促進兒童全面成長及發展,透過提供優質的預防、培訓、危機介入、治療及倡導工作,推廣一個關懷及無暴力的環境。參考社會福利署保護兒童資料系統,2024年新呈報的保護兒童個案共有1504宗,而性侵犯個案有522宗,佔整體個案34.7%,僅次於身體傷害/虐待,當中不乏兒童性誘識個案,即侵犯者透過互聯網結識兒童及取得其信任,伺機對兒童作出性侵犯行為。根據警方2023年統計數字顯示,涉及兒童網上活動有關的性侵犯個案較2022年增加15.4%,2024年錄得的個案又較2023年多,情況值得關注。有見及此,本會遂於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期間隨機向兒童及家長進行問卷調查,希望了解兒童及家長對兒童性侵犯的求助意識,以優化預防和支援服務,並提出保護兒童的建議。是次調查收回有效兒童問卷共196份,有效家長問卷共365份。受訪兒童年齡由6至17歲,當中男性佔40.8%,女性佔59.2%。受訪家長為育有年齡介乎6至17歲的兒童,當中男性佔15.6%,女性佔84.4%。以下是有關調查結果的重點分析及建議。兒童對性侵犯行為的認知有待提升66.3%受訪兒童及91.8%受訪家長表示知道哪些是涉及兒童性侵犯的行為,並且識別到有或沒有身體接觸的侵犯行為。惟33.7%的受訪兒童表示不知道哪些行為涉及兒童性侵犯。看來兒童對性侵犯行為的認知仍有待提升。兒童及家長大多認為陌生人會是侵犯者在196位受訪兒童中,有55.6%兒童表示知道哪些人會是侵犯者,當中88人(80.7%)認為陌生人會是侵犯者,其次有61人(56%)認為教練會是侵犯者,認為是鄰居、老師/補習老師的有55人(50.5%)。在365位受訪家長中,有68.5%家長表示知道哪些人會是侵犯者,當中218人(87.2%)認為陌生人會是侵犯者,其次有193人(77.2%)認為老師/補習老師會是侵犯者,認為是鄰居的有192人(76.8%),認為是教練的有191人(76.4%)。從結果可見,不論兒童或家長都認為陌生人、老師/補習老師、鄰居和教練最大可能是侵犯者。誠然,在現實生活中,對兒童作出性侵犯行為的人不一定是陌生人,當中亦有不少是兒童熟悉的人,包括父母、親戚、長輩、朋友、同學等。根據社會福利署保護兒童資料系統之統計報告,侵犯者最多是兒童的同學/朋友/朋輩,因此兒童在發展人際關係時也需學習與人相處的界線及保護自己。同時家長平日可多關心孩子的社交生活,從小協助他們建立自我保護的意識。兒童因感到羞恥及覺得求助沒有用而不求助在196位受訪兒童中,有16人(8.2%)表示如不幸遭遇性侵犯,他們不會尋求協助,主要原因是感到羞恥,不願意讓人知道,及覺得求助沒有用(7人,43.8%),其次是擔心無人相信自己、害怕侵犯者會傷害自己或家人、侵犯者是自己認識的人(5人,31.3%)。在196位受訪兒童中,有41人曾經懷疑自己被性侵犯,只有10人(5.1%)曾經因懷疑被性侵犯而作出求助,當中一半(50%)表示他們第一位尋求協助的人是母親。這些求助者均認為在求助經驗中對方能給予幫助,較多是得到情緒安慰及支持。家長因家醜不出外傳而不求助在365位受訪家長中,有8人(2.2%)表示如子女不幸遭遇性侵犯,他們不會尋求協助,主要原因是覺得家醜不出外傳(5人,62.5%),其次則認為只是偶然的單一事件,相信不會再發生(3人,37.5%)。在365位受訪家長中,有74人曾經懷疑子女被性侵犯,只有20人(5.5%)曾經因懷疑子女被性侵犯而向相關部門和機構求助,當中18人(90%)認為在求助經驗中能夠獲得幫助。兒童遭遇性侵犯,對其身心成長和發展影響深遠。若他們未能獲得適時和適切的支援服務,性侵犯事件的負面影響可以延至成年期。家長及照顧者有責任保護孩子,讓他們健康成長,因此必須耐心聆聽及正視兒童的求助,過程中不應質疑兒童的說話,也不要令兒童產生罪疚感,以免為他們帶來二次傷害,並需向有關政府/執法部門或社福機構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