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破產諮詢中心提供破產服務咨詢及破產申請,包括:破產前申請手續、收支申報、聯名物業問題解決、破產中途支援及問題解答、破產後解除書明書,給予全面的破產支援服務。 破產後果:不得再做某些職業破產後的人是不可以再任職律師、地產代理、證券交易商或公司董事,除此之外如果破產者是香港公務員的話,根據香港《公務員事務規例》條例,破產管理署署長一定要知會破產者所屬部門的部門,如果破產者在銀行界工作,破產者是需要自已知會僱主。如果你對離婚的文章有興趣的請話,請參考以下的網扯:https://blog.ulifestyle.com.hk/article/hongkongpower/4190553/%E9%9B%A2%E5%A9%9A%E5%A5%BD%E5%8F%AF%E6%80%95-%E5%85%B6%E5%AF%A6%E4%B8%8D%E7%94%A8%E6%80%95%E7%9A%84-%E6%A0%BC%E6%9E%97%E9%A0%93%E5%B9%AB%E5%88%B0%E4%BD%A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