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如此戲劇化的一幕,在我今天下班發生。人生活得久才會見證的事情。都三四年沒聯繫了。今天就跟過去1565日一樣平凡忙碌的上班下班,下班偶爾會有街頭藝人賣唱表演。先注意到的,是他的歌聲。在地鐵穿過隧道,匆匆之間,聽到有人吉他🎸演唱 《留一天共你喘息》,覺得好聽,於是選了條距離長一點的路,耐心聽一下。今天又是踏馬的受氣又受累的一天。就在路過之時,看到吉他袋上那不大不小,有點草率的白卡紙,上面的ig account 。有點眼熟,是三年半前不停翻看的ins 號。抬頭看,果然是他。身高還是175,身型也沒多變,萬年不變,白T黑長褲。他關注於他的演唱,沒有留意我,而我作為俗辣,第一反應是拉拉口罩,急急腳快走,一點打招呼聚舊的意思都沒有。事後的first thought 是,哎呀!為什麼自己今天不化妝打扮穿上名牌風光出場然後優雅遞上全場最高捐款50大元?氣憤!我就是這麼虛榮、報復心重。辜負過我的男人,我希望他們過得不好,如果再見,我必須以最光鮮亮麗的姿態出現,來個華麗登場,大張旗鼓,別過以後,我過得很好,甚至比你更好。你說至於這麼恨他嗎?主觀說,他不是最恨的那個。不過客觀來說,如果說,每個人都有一段人生的混沌時期,錯誤一個緊接一個。他,就是我人生中一切bug 的始源。算起來,他是我前前交往對象,要不是這渣跟我曖昧的同時跟其他女生約會,還表明其他人想追他,搞得以為自己香餑餑似的,以為兩個女生鬥追他,我果斷抽離,以新的戀情的開始結束這段感情的落寞,我就不會遇到下一個更大的傷害。其實這段情仇早就報了,我下段戀情的兩年間,他兜兜轉轉都換了三四個女朋友,最長半年,最短1個月。一直被甩被甩被甩被甩。也對,他除了皮囊和3隻貓,家庭背景和個人財力學識都不怎麼好,空殼公司。想起一句情話:「世事如書,我偏愛你這一句,願做個逗號,停在你腳邊。但你有你的朗讀者,而我只是個擺渡人。」一別兩寬,你有你自己的孽力和劫難要受,之于我,你在我人生的意義,應該是教會我,不應用一段感情的開始結束上一段感情的失敗,因為寂寞而戀愛,重覆這個情劫的輪迴。海鳥歸天空,游魚歸大海。人生每場相遇領悟其相遇的意義就可以了,錯過別離,不必婉惜,不必不捨。就像只是地鐵隧道匆匆而過的陌路人一樣。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pfbid0hzRhAKkcLaaPz3Mue8ggTycMy17DuPaEnkKfpMYeWtQUG71qkhzgRA4XVbR3AKhDl&id=100007764345357&mibextid=qC1gEa原創禁轉載,晴美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