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要有目標才活得有意義,但目標也要設計得好才對人生有幫助。 設定目標要由你最終想成為一個什麼樣的人開始或你最終達成目標對你有何影響。以前的我就是想學什麼學什麼,但學完對我人生目標沒有影響或沒有在任何範疇有任何推進,於是就浪費了一些時光。 我之前目標是「學語言」。上完那些興趣班,沒有再進修或練習,也對我事業沒有正面作用,因為我做的是香港公司,加上我沒有任何證書。現在我對該語言有點記憶,但去旅行不足以溝通。因此訂立合適的目標很重要,所以我一開始訂立的目標不應是「學語言」,而是「學語言」對我目標有何幫助。 譬如說,我想當導遊,帶領德國人遊香港,以增加收入,令自己人生有更多選擇權,不用因金錢活於別人之下。那麼你學德目就變得有意義,也跟你目標有相連。 雖然有人會報興趣班只為興趣,但這個興趣班絕不是你優先考慮要做的事。 再舉例子,你目標可能是「做義工」。那做義工對你有何意義呢?可能你人生是想幫助別人,從而獲得滿足及快樂感,成為一個快樂感恩的人。你可考慮做義工、報讀社工、調解等課程,取得資格,從而讓你目標更容易達成,而未必是單單「做義工」。 有些人目標是減肥,於是做運動。那你減肥是為了外型更好看、吸引異性還是健康。如果是健康,你除了運動,還要配合飲食。為了吸引異性,那要配合性格等。所以目標要明確,及你目標引申你要做的行為也要對症下藥。 目標可以分開細分逐步完成。簡單來作比喻就是你要看一本書,可能很困難。那麼你可每天給自己看10分鐘,又或訂立每天看一章,這樣斬件法會較容易完成。 大家有什麼目標?會如何制定計劃實行呢?歡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