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近有一套以戲曲演員的經歷為題材的電視劇中,有這樣的的一句對白:「戲不是演給人看,是演給蒼天看。」;是不是誇張了一點呢?好像把所有戲都說成神功戲似的!其實,天人共看不成嗎?人在做,天在看,但人也要看啊!沒有人做觀眾怎麼行?另外,說來,有部分戲曲從業員似乎忘記了他們做戲時,是天在看,人也在看的!演得太隨意!太不用心了!弄得捧場客越來越少!然後,怨天,怨地,怨別人!不怨自己!再者,好像連主辦人和編劇也有同樣的問題!出品少人捧場,就認為是觀眾不對!不覺得是自己的出品不對勁!內容犯駁!曲詞難明!有錯漏!不通順!連戲中段落的名字也起得沒水平!例如《含恨復仇》!太多餘了!誰要復仇時是不含恨的呢?真是的!懷才不遇?志大才疏者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