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有一個小女孩想要一雙名牌童裝鞋,價值當地貨幣的數十元,但那是窮媽媽,買不起!做媽婦的竟然上網說,希望有人捐一對那種鞋給她的女兒,結果被罵了!其實,即使再窮,每天拿一至兩元給女兒儲蓄總可以吧?如果小女孩有恆心,又真的喜歡那雙鞋子,儲幾個月不就可以買了嗎?如果沒有恆心,小女孩也不是太喜歡那種孩子吧?可以不理,教她不要「人有,我又要」。當然,大人不要動她的儲蓄,否則會造成童年陰影!真的!我小時候領教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