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真的跟15歲的女生交往也不是罪,只是交往,沒有證據證明男方已經佔了便宜,而且兩人並沒有同居,那就更加不能證明。如果有人認為,男人和15歲女生交往,就一定有那件事,那麼,是金秀賢壞,還是那些人的腦子太髒呢?作為媽媽的難道不知道女兒15歲就拍拖?當時不阻止,現在才呱呱叫,原因是什麼?是因為男方是大明星,當時以為有好處嗎?就算真的是15歲就拍拖,難道不可以分手嗎?難道金女的家人認為女兒的不幸,是在於金秀賢沒有娶她?如果家人還記得女兒曾經也是少女,應該讓她好好讀書,為什麼要她高中就退學,在家中自己完成課程?如果家人還記得,女兒曾經年紀小,為什麼在她做童星的時候,要她接演一些19禁的作品?如果女兒分了手三年的男朋友不是大明星,不是很有錢,做家人的會呱呱叫嗎?自己的女兒曾被網絡欺凌!現在竟然去找網絡欺凌的老字號幫忙,不是太好笑了嗎?100間媒體都不願幫?有什麼出奇?就是覺得不合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