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的曾經在訪問中說,他以前的女朋友在雙方玩完「煮飯仔」之後,會打他的大腿叫他去洗碗;他的太太還是他的女朋友的時候,同樣是玩完「煮飯仔」,不用他出聲,女方就會自動去洗碗。另外,他以前的女朋友說過,有一次她要男方到家去,她的爸爸知道了,大為緊張!要趕回家抓臭小子!結果男方要趕快逃走。作為父母,如果不喜歡女兒的男朋友,真的沒辦法阻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