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很久不見了,你還認得我嗎?」那個男生微笑,然後對梁碧珊說;因為梁碧珊的照片曾經刊登在報紙上,所以他認得她。「對不起,請問我們以前見過面的嗎?」她問他。「原來你不認得我了,不過,不要緊」那個男生保持微笑,說。「請問我們以前見過面的嗎?在什麼時候呢?」梁碧珊再問他一次。「你還記得小時候,你曾經踏單車受傷嗎?我幫了你一下,後來,你家有人送錢給我爸爸作為謝禮。」那個男生說。「有這樣的事嗎?」她聽了,沉思,開始在腦海中尋找相關的回憶。「我記得了,那天我家的大人還請你吃東西!」過了一會,她想起來了,於是說。「很高興你還記得那件事,你還記得我的名字嗎?我叫馮敏宰,請問我可以請你跳舞嗎?young lady。」他笑著問道。「什麼?你請我跳舞?」「是的,shall we dance?」他說著,很有風度地伸出右手。「說實話,我雖然也會跳舞,但女步跳得並不好,可能會不小心踩著你的。」她很坦白地說。「不要緊,如果我真的被你踩到了,只是我領舞領得不好,不是你的問題。」。「那麼,好吧。」她把手薪給他。二人在可以跳舞的範圍找了個好位置,共舞了一曲。期間,馮敏宰被她踩到了 三次,但不是很大力,所以他忍住了,兩樣的合拍程度還算及格。不過,一舞過後,兩人都覺得累了,於是拿了兩杯果汁,坐到一旁去。喝完果汁之後,馮敏宰說:「我們現在做什麼好呢?」。「這是舞會,舞又跳完了,還可以做什麼?」「呀,我有一個提議,你既然用腳跳舞累了,不如我們試一下,用手指跳舞吧?」他突然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