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歲小女孩雷懿莎參加一個《兒童故事創作比賽》,落選了!評判給她的建議是,如果可以,她最好去參加一些寫作改進課程!她很不開心!後來有一天,她在前往圖書館途中,看到了一間她未見過的,賣洋娃娃的店子。在櫥窗中,有一個戴著眼鏡,看來很有書卷味的洋娃娃,她覺得那個洋娃娃好像她自己,她想走進店子中看清楚,卻看到店子門口有告示寫著:「未滿18歲的人不得入內。」!她很失望!哭著走了!後來,她一直有投稿!但每一次都被退稿!到了她十八歲那年,有一次她又被退稿了,她不服氣!決定要做出版社理論!在途中,她又看到了那一間古怪的洋娃娃店子,又看到當年那個樣子有書卷味的洋娃娃還在,她覺得很神奇!於是,她走進店子裏去了。老闆娘告訴她,洋娃娃可以替人實現願望,只要有人誠心地向洋娃娃發誓就可以了,但是如果違背了誓言,會有不好的下場!「會有什麼不好的下場?」她問。「那要取決於有人發了怎樣的誓。」老闆娘說。「願望一定能實現嗎?真的那麼神奇嗎?」「這位美少女,如果你有想實現的願望,可以試試看。」「只要不違背誓言,就不會有事了嗎?」她再問。「當然沒事啦。」老闆娘說。「那麼,我向這個洋娃娃發誓,如果我可以成為出名的作家,會用心地好好寫故事,能看到我的故事的讀寫滿都覺得開心、快樂;否則,我會在吃蛋糕的時候鯁死!」她想了想,然後這樣發誓;不過,她其實認為如果有人在吃蛋糕的時候鯁死,是很荒謬的,所以,她不怕。接著,她依照規矩,以一百元鈔票把洋娃娃買回家。她戴著洋娃娃去出版社理論,編輯改變主意,答應推出她的作品,結果大賣!她成為了著名的兒童故事作家了,她喜出望外。後來,她的每一部作品的銷量都不錯,可是有一次,她看到有記者寫書評,說她的作品每一部也是喜劇收場,沒有新意!也沒有深度!一定不能留存後世!她不服氣!於是寫了一個悲劇:「一個很有藝術天份的孤兒小畫家,在世態炎涼之下,捱了不少苦頭!後來,有個好心的有錢人修收他,打算好好地栽培他!但他卻感染天花死了!得不到長久的幸福!」這個故事雖然也大賣,但卻傷了不少讀者的心!有讀者的家長向她投訴,但她認為賣書的錢已經收了!不需要理會他們!所以沒有回應!不久之後,她的男朋友把鑽石戒指藏在她最喜歡吃的朱古力蛋糕內,向她求婚;她在吃蛋糕的時候,不小心把鑽石戒指吞了!鯁死了!她在臨死前才記起自己的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