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香港書展,有個女作家寫了一個故事,然後自資六位數字,請人畫成漫畫版推出,人人都說那一定是蝕本生意!有人會覺得她很傻,很任性嗎?也許是吧?不過,如果我有錢,完全不怕蝕本,我也會這麼傻,這麼任性;故事,我有很多,圖中的是其中一個。可是,我哪裏有錢呢?除非有橫財吧!可是,我連參加抽獎也未中過大獎,是完全沒有橫財命的。另外,替我畫畫的那個朋友,也不知為何,已經失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