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上的趣聞版報道,圖中的這個小男孩,剛剛學會爬行的時候,已經開始創作抽象畫了!至今已賣出不少作品!報章說他天賦異稟。其實,當初是大人們把顏料塗在他的手腳上,讓他在畫紙上爬行,做出抽象畫的吧?當時他算不算是在創作呢?要用腦子去想,要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才可以算是創作吧?一歲半的嬰兒的腦子根本未完全發育!創作?說得太誇張了!真的有那麼多人喜歡他的所謂繪畫嗎?那麼如果叫他在那些人家中的牆上「創作」,把牆壁當成畫紙,還要收錢,那些人是不是很樂意呢?如果真的是好的畫,直接畫在牆上也不會有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