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有人遺失了40年的錢包,最近也可以物歸原主!事件登上新聞了。40年前遺失的東西,款式很復古,漂亮,也保存良好。在香港,會發生同樣的事嗎?如果在香港發生了同樣的事,也會登上新聞?會登上<東張西望>?還是把錢包交還的人,會「有手尾跟」!會惹麻煩了 呢?根據描述,新聞中的錢包內的物件保存良好,那些物件不包括錢吧?錢包中的錢一早被人花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