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的專欄載,1997年在香港出生的人,仍然會喜歡真鑽石和真金的首飾,因為覺得高貴又可以保值。其實,什麼人會喜歡真的黃金鑽石或者寶石首飾呢?是買得起它們的人!如果根本買不起,憑什麼說喜歡不喜歡?根本是一場空!至於高貴與否,其實不在於飾物本身,而是在於佩戴的人!有沒有人會穿著粗衣麻布,戴著七卡火鑽?或者穿著睡衣,卻戴著圖中的,婚嫁用的大金鏈呀?在外國皇室中,把真珠寶戴成「朱義盛」的也有人在!是不是?